天津市运动员聘用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举行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体育事务日益纳入法治轨道,对运动员权益保障和规范聘用管理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重视,并在现实的运动员聘用过程中遇到一些亟待廓清的法律问题。为使体育法学研究更加贴近体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与天津市体育局日前联合举行“天津市运动员聘用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结合天津市运动员聘用的现行文件和实际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来自天津市司法界、法学界、律师界和体育界的有关专家各抒己见,既形成了多种视角思考的意见融合,也有着一些不同观点的激烈碰撞。
    与会者普遍认为,运动员以其刻苦顽强的拼搏奋斗为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应当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和风险依法保障其整个运动生涯直至退役阶段的合法权益;通过运动员退出机制某些问题反观其聘用管理,表明必须加强依法治理,将运动员从集训、试训到正式聘用的各个环节全面采用规范化的合同调整方式,公平而透明地确立并平衡运动员与管理者的各自利益关系。大家在认可职业运动员聘用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同时,归纳出社会逐步转轨的现行体制下,在对待运动员训练竞赛的工作性质、确立集训与试训运动员的工作关系和聘用运动员的人事管理在适用法律以及现实工作中的一些焦点和难点问题,对此阐发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研讨会实现了法学理论与体育实践的很好结合,提升了做好运动员聘用工作的法治理性,拓宽了依法处理和解决好相关问题的工作思路。在体育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相关的体育法学研讨活动将继续跟进。

(于善旭  项 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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