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体育的力量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发展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存在,既是各民族、地区间人文交流的重要通道,也是维系和增进民族感情的纽带。就青海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省份而言,发扬体育精神、运用体育的力量为民众谋福祉,不仅是全民健身的职责所在,而且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共同进步。近年来我省体育工作在这方面不断大胆尝试,不断创新,经验得到推广,效果广受群众“点赞”。

凝心聚力,传递社会正能量。儒、释、道、伊斯兰教皆主“善”,强调自我修行、和谐共生,体育主“健”,倡导公平竞争、团队合作。青海体育由此切入,主动实施“体育健身器材进寺院”行动,投入资金1132万元,为590个有僧尼常驻的藏传佛教寺院和10个清真寺配建了健身器材,2016年还将安排资金135万元,为30个寺院配备健身器材。近几年,省体育等部门与各地政府上下联动,专门组织举办了僧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环阿尼玛卿”转山徒步等活动。寺院健身场地器材紧缺、组织指导力量单薄、活动内容单调的面貌已得到全面改善,寺院僧侣和信教群众体育生活由单纯的转经、磕头等“自然健身”走向寺院运动会、僧俗大型祈福转山、环保公益宣传徒步等“社会体育”。在青海,体育与宗教信仰、民风民俗、生态保护结伴而行已经成为一道五彩的风景线。

同频共振,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青海48%的人口为少数民族人口、83%以上的行政区域是民族地区,对这样的省份来说,体育也近乎“民族体育”,体育工作自然流露出“民族”特性。

用政策措施扶持。充分利用体育产业发展和足球改革等政策机遇,深入开展民族地区体育工作调研,将民族体育发展纳入规划设计,使体育设施建设、体育赛事品牌项目化、数字化。2014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型体育场馆优惠政策,共争取并配套资金1.25亿元,用于全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今年我省还安排资金5700万元,为玉树、果洛、黄南等地修建19个足球场地。此外,还因地制宜修建、改建了一批民族射箭场、赛马场等基础设施,使“民族足球”从草原走上绿茵场,射箭、赛马、轮子秋等体育“非遗”走向社会,融入市场。采取“局地共建”模式带动区域体育发展,海北、玉树等地的中长跑、足球等体育运动水平得到较快提高。

用资金项目支持。近年来,省体育局不断将资金项目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争取资金1.3亿元用于乡镇、行政村健身器材的配建,仅2016年上半年,已争取资金3300余万元,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的705个乡镇、行政村配建健身器材,大部分目前已安装到位,同时还选择了六州的部分县推进农牧健身工程全覆盖,加速全省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合理使用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对海北达玉自行车营地、青海河湟传统弓制作、河南县蒙盛农牧旅游服务区健身设施等民族体育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用赛事推广宣传。每届环湖赛在路线选择上都将民族地区作为重要方向,所经地区大部为汉、藏、回、土、撒拉多民族聚集区,赛事举办15年来,举办地交通、旅游、餐饮、住宿等基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继承和发扬民族体育等传统文化,举办赛马、射箭、锅庄、武术等赛事,形成了国际民族传统射箭精英赛、“五彩神箭”民族射箭赛、河湟地区传统射箭赛 “三箭齐发”的良好势头,“一河两赛”和每年全省各地的赛马会、“那达慕”成为万人空巷的节日盛会。

用技术服务指导。开展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对民族地区进行重点服务指导。组织参加国家级培训7次,举办省级培训20次、市州级培训30余次,目前,我省63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中20%为少数民族。今年我省还将运用双语师资力量和民族语文教材,对玉树等地的乡镇和行政村体育爱好者进行培训,使青南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000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每年深入各民族地区,免费为农牧民群众进行体质监测、提供健身咨询和运动处方等技术服务。

用先进典型示范。注重少数民族运动员、教练员的选才和培养,充分发挥优秀少数民族体育工作者在顽强拼搏、积极进取、文明和谐方面的榜样作用。我省运动员切阳什姐、曹茉婕、齐吉卓玛、马存军等多次在国际国内大赛上获得奖牌和荣誉,切阳什姐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罗玉秀、曹茉婕被评为“全省劳动模范”,马福海被评为“青海省优秀专家”。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精神极大地鼓励着全省青少年和基层体育工作者,也成为全省各族群众津津乐道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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