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

  前不久,浙江省政府正式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本月1日起,《办法》正式施行。取消行政审批后,赛事运行如何监管?赛事信息如何发布?
  随着新规实施,作为今后赛事信息发布的权威平台,浙江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悄然“挂”上了不少新年赛事的信息。截至1月30日,浙江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主页的“赛事公告”一栏里已经发布了来自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地的14条赛事信息,其中有2月即将开赛的“第38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也有稍远一些,在4月举行的2018“跑进电影·穿越历史”横店马拉松。
  《办法》规定,“承办人应当在体育赛事举行20日前,通过包括省内体育主管部门网站在内的途径,向社会公布竞赛规程,明确体育赛事名称、时间、地点、内容、主办人、承办人、参赛条件及奖罚办法等赛事基本信息。”因此,不少省内赛事已经开始遵循新规,提前在平台上发布了赛事信息。
  在发布赛事信息时,除了《办法》中写明的“规定动作”外,发布者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自选动作”。
  对此,浙江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卢旺忠给出解答,“赛事发布平台主要有几个作用,最重要的是提前发布赛事信息,让各级体育部门提前知晓本区域内的赛事情况,从而加强对赛事的监管和服务指导;同时,这个平台也是赛事自我宣传的阵地,市民可以根据发布信息的内容去挑选自己喜欢的比赛,哪个赛事更正规、更有保障,自然会受到更多人青睐,同时也有可能会收到投资者的目光。”
  不仅如此,赛事黑名单制度也将依托平台建立。“除了公布赛事信息,对违规赛事的奖惩也将在平台发布,外界可以一目了然,受过处罚的赛事主体将会进入平台黑名单,并对外公布。”
  据悉,随着《办法》的全面实施,赛事发布平台的功能还将细化和改进。卢旺忠透露,接下来,浙江省体育局还将联合多部门,按类别编制赛事指南,加强体育部门对赛事的指导服务。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