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指南出台

416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防控工作指南》。在严格的疫情防控限制条件下,我市的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将有序开放。各类游泳场所以及利用地下空间、在密闭场所内开设的健身场馆继续暂停开放。

根据《指南》的总体要求,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管理制度,室内体育健身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指南》明确了开放服务的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具备良好自然通风条件;场地设施消毒消杀标准符合防控要求,并且有专人负责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制定独立完备的开放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清楚;开放时间、项目、区域和同时段客流限制公告公示内容明晰醒目,防疫防控宣传氛围浓厚;体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和用品储备充足;场地设施器材保持性能完好。

《指南》要求,符合开放服务条件的室内体育健身场所还要根据防控要求和场馆面积、运动区域空间,采取分区域、分时间、分阶段、分项目服务。尽量采取提前预约等方式控制入场人数,杜绝人员聚集;全面做好场地器材的管控和消毒消杀,重点做好锻炼者手部接触器材部位的定时消毒消杀,每天清场后要进行全面消毒;不提供球拍、球等用品的租赁服务;指导督促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开放过程中,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定时、定量开窗,开启通风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休息区要有较为宽敞空间,人员间距1.5米以上,保持自然通风;卫生间、洗手池等部位要有消毒洗手液、干手机等设备;原则上不提供热饮、食品服务和洗浴服务;健身场地要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

锻炼者入场前,必须首先检测体温,然后进行“津门战疫”扫码或“健康码”检验,根据不同场景正确佩戴口罩。运动时且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可不戴口罩,其他情形要佩戴口罩。健身方式应以个人运动为主,不宜选择如足球、篮球、跆拳道等有身体接触的集体类对抗性强的运动项目。

疫情结束前,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暂停举办体育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各类聚集性健身活动。提倡各类体育健身场所积极拓展线上业务,丰富线上健身服务产品,满足疫情期间市民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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