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专属《意见》: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 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

  为深化浙江省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 加快推进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省级政策文件。
  2017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政府联合在温州市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改革3年来,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改革探索在全省遍地开花。《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从破题开篇转入全面推开。
  厘清“三条边界” 激发体育事业新动力
  《意见》的核心精神是着力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条边界”,破解社会力量办体育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内在活力。体育部分通过“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做到政府部门“有心放”,社会力量“有力接”,主管部门“有效服”,市场主体“有序管”,形成推动体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社会力量“众筹办”体育赛事的方式,不仅激活了市场活力,以温州为例,三年以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490项市级以上赛事全部交由社会力量承办,政府购买服务金额达7680万元,同时还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超过3000万元。温州全市近三年来,社会投资体育超50亿元,全市体育类工商登记主体达25499家,比试点前增长了215.5%。
  《意见》同时提出,通过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办体育一站式协调服务机制,政府部门既要“给政策”,还要负责“扶上马送一程”。
  打破“三大壁垒” 畅通多元人才培养渠道
  在上周六闭幕的全国体育局长工作会议上,温州市体校心桥体操艺术俱乐部荣获了2020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这家公办体校+民办教育的体操俱乐部成立以来,先后向国家队输送优秀运动员8人,向浙江省队输送200余人次,向八一体工队输送4人,向陕西省队输送11人。俱乐部培养的人才共获得奥运冠军1次,世界冠军7次,亚运会冠军2次,全国冠军100余次,省运会冠军42次。
  社会力量办体育,其中重要的方面就是给出了解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答案。近年来,浙江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体操奥运冠军江钰源、足球国家队运动员张玉宁、国际象棋世界冠军丁立人,都是社会力量培养的竞技体育人才。
  此次《意见》提出,打破了体制、政策和区域壁垒,对运动员成绩认定、对社会体育训练机构教练员和体校在职教练员在职称评定方面一视同仁,并且逐步取消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各自自主办赛的参赛限制,允许运动员跨省交流,调动了社会力量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积极性。
  做好“三篇文章” 构建惠民体育服务体系
  《意见》着眼于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等问题,以数字化转型为动力,着力健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一天一块钱的“百姓健身房”是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也是2020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截至12月,浙江省今年新建百姓健身房1015家,超额完成既定目标,这种政府出器材、社会力量出场地的健身设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低免、便捷、优质的室内健身服务,普惠化、数字化和标准化也成为加大浙江省全民健身设施供给的“规定动作”。
  此外,对于一直以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问题,《意见》明确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土地供给,将其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为体育用地提供了政策支持。
  下一步,浙江省体育局将深入贯彻实施省政府《意见》,着力破解社会力量办体育的体制障碍,着力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政策体系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力量办体育项目化推进机制,让体育成为老百姓感受真切的“幸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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