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省级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意见

  努力“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运动员、教练员等在兴奋剂问题上发生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以风清气正的体育运动生态参加今年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比赛,在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纪委监委的有力指导下,浙江省体育局党组与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关于在省级运动队建立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浙江省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这一做法在全国反兴奋剂工作中为首创。《意见》以省体育局党组2021年1号文件下发,并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坚决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维护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省级运动队反兴奋剂综合治理和惩防体系,探索和构建责任清晰、监管有力、协同高效的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坚守反兴奋剂是体育战线政治上的“红线”、纪律上的“底线”、体育强省建设的“生命线”意识,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推进体育强国、体育强省、清廉浙江、清廉体育建设,促进浙江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意见》对“两长”的建立范围和人选作出明确规定:覆盖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省射击射箭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的全部运动队(包括浙江省输送的国家队运动员),延伸到省市、省企联办以及冬季项目运动队。省智力运动管理中心涉及反兴奋剂工作的运动队严格遵照执行。
  运动队主教练,分设项目组或级别组的各组主教练,未聘主教练的项目组或级别组主管教练,担任本队或本组(包括本队或本组输送国家队运动员)反兴奋剂工作队队长。
  运动队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纪检委员,浙江体职院党委直属竞技体育系党支部纪检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所辖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督导长。多支运动队联合设立党支部的,必要时可由各运动队领队担任副督导长(参照督导长职责),接受督导长的领导和管理。“两长”的任免,由各有关训练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任免文件报省体育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意见》提出,建立“两长制”要坚持“深化认识,加强监督”等4条基本原则。同时,确立了鲜明的工作目标,就是经过1至2年的努力,加强兴奋剂风险防控,持续保持反兴奋剂工作高压态势在省级运动队成为常态;打通反兴奋剂工作“最后一公里”和“神经末梢”,着力强化对兴奋剂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等形成良好制度机制;省级运动队主管教练“一线管理者”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一线监督者”两支反兴奋剂重要力量认真履职尽责,作用发挥明显;我省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陕西全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以及其他各类重大比赛、活动中兴奋剂问题实现“零出现”“零容忍”,进而实现所有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等,因严厉震慑惩治而“不敢用”、因严格制度规定而“不能用”、因严肃认真态度而“不想用”兴奋剂的长远目标。
  《意见》对“两长”的工作职责以清单形式作出规定,队长的职责为“11个强化”,督导长的职责为“9个督促”。
  1.队长是本队或本项目组、级别组反兴奋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主带运动员遵守训练、参赛、生活管理制度和反兴奋剂各项规定,加强源头管理,及时排查兴奋剂隐患,落实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改措施等,具体抓好: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零容忍”态度,确保兴奋剂问题“零出现”;强化反兴奋剂法规制度的学习,充分领会新形势下反兴奋剂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强化严格按照“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运动队兴奋剂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运动员的日常用餐管控,督促运动员严禁私自外出就餐和食用外卖、零食;强化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运动员的运动营养品管控,不轻信商厂承诺,做到叮嘱不厌其烦、隐患不留死角;强化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运动员的就医用药管控,督促运动员严禁私自购买、贮藏和使用任何药品;强化对管理范围内所有列入各级注册检查库和检查库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的监管,提醒并督促运动员在外出训练、参赛等活动前必须先填报临时行踪信息;强化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运动员日常生活的监管,严禁运动员出入人群复杂的娱乐场所等;强化对管理范围内各类兴奋剂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坚决克服各种侥幸心理;强化管理范围内运动员按规定接受赛内外兴奋剂检查检测制度机制,督促教育运动员特别是优秀运动员进一步增强法规、纪律和规则意识;强化向上级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制度等。  
  2.督导长是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的主要监督者。主要负责督促所辖运动队加强风险防控,努力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切实把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跟踪监督做深做细做实。具体抓好: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反兴奋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严格依据反兴奋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精神,堵塞漏洞、清除死角、消灭盲区;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纪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兴奋剂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领队、教练员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制度、“三品”使用管理制度、运动员行踪信息审核备案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等;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随队科研、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反兴奋剂工作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运动营养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就医用药审核备案等制度;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在反兴奋剂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配合上级坚决查处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赛风赛纪,树立文明形象;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加强反兴奋剂问题整改;督促本支部所辖运动队认真总结梳理反兴奋剂工作经验,指导运动员搞好反兴奋剂工作小结,警钟长鸣,查漏补缺,巩固提高;督促运动队积极协助调查兴奋剂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等。督导长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有关重要情况。
  《意见》提出了5条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实施反兴奋剂工作“两长制”作为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省体育局将把对各训练单位实施“两长制”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把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对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政治生态评估和对领导干部政治画像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主抓直管,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要对照相关法规制度,划定运动员、教练员及其辅助人员具体管理范围,深入分析各类风险和问题,抓紧制订“两长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其它层级管理人员反兴奋剂工作职责,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推诿扯皮现象,三是要广泛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体育总局、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反兴奋剂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兴奋剂基本知识和警示教育,积极宣传实施“两长制”后取得的创新成果及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四是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队长、督导长参加所在单位训练备战、反兴奋剂工作会议和有关重要活动机制,及时听取他们的工作建议;要教育引导主管教练正确处理带训参赛夺金牌与履行队长职责的关系。要建立“两长制”工作分级考核机制,其工作业绩及作风纪律考评,与对其评优评先、职务晋级、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相挂钩,实行兴奋剂问题“一票否决制”。五是要严格执纪问责。要切实加强“两长”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两长”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增强“两长”的荣誉感、使命感。严禁发生过兴奋剂违规问题的主管教练或相关人员担任“两长”。对责任缺位造成严重后果或出现兴奋剂问题的“两长”,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意见》最后指出,市、县(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参照本《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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