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举措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新疆全民健身活动高质量发展。《意见》中提出,争取到2025年,形成多部门高效联动、健身设施配置合理、健身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普遍参与体育健身的新风貌,全区各族群众走进智慧化全民健身的新时代。

扩大居民健身场地建设

  《意见》指出,各地要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土地、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

  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将养老设施建设放入规划当中。

  同时,加大对户外运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及闲置资源发展户外运动。

  新疆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翟鸿飞说,最终实现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使居民方便可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小型足球场、篮排球场等健身场地。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实现免费或低收费

  《意见》中提到,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鼓励各地(州、市)对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新疆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翟鸿飞说:“打造有品质的体育场馆。督促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满意率低的场馆,我们实行随访、监督,并限期整改。对于投资主体是企业的项目,不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则不能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多重方法,为市民营造一个以公益为目的的优良健身场所。”

用好社会力量 暂用闲置土地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社会力量可申请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土地、储备建设用地,或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室外健身设施,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积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社会力量、社会组织承担运营,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效率。

邀请体育明星职业教练指导群众居家健身

  《意见》提出,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升全民健康和免疫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鼓励各地与线上运动平台、社会健身俱乐部、体育院校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邀请体育明星、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普及运动健身知识、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激发群众健身热情,培养全区各族群众终身参与健身运动的习惯。

  《意见》还提出,今后,要开展群众喜爱的“社区运动会”,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结合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多层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继续打造“一乡(镇)一品牌、一县(市)多品牌”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群众体育竞赛体系。

  在普及冰雪体育运动中,新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冰雪项目进机关、进校园、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冰雪节、冰雪运动会、家庭冰上趣味运动会、滑雪比赛、滑冰比赛、冬泳、冬钓比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冰雪赛事活动,加大冰雪运动健身券的发放力度,满足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的需求。

实现社区智慧健身环境全覆盖

  目前,全疆已布局30个智能健身路径示范点,重点集中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水磨沟区人口较多的社区和公园。今后,新疆将建设自治区级全民健身数字网络管理系统,打造全民健身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APP、体育旅游及大众赛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地普及智能健身路径,推广智慧场馆、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市民只需要通过手机小程序,即可获知附近哪里有健身场所、在哪举办哪些比赛、预约场馆等信息服务。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完成全疆十四个地州、城市的社区智慧健身环境全覆盖,带领我区各族群众一起走进智慧化全民健身的新时代。”翟鸿飞说。(转自3月30日《中国体育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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