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4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城市联动接力赛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社体字〔2024〕35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

2024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城市联动接力赛

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办赛城市联动,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将于2024年3月至11月举办2024年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城市联动接力赛。

现印发竞赛总规程,请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4年1月31日

 

   

   

全民健身·城市联动

2024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城市联动接力赛

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政府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贵州省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

三、运营单位

上海毅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赛事主题

全民健身·城市联动

五、赛程安排


实际时间以各站竞赛规程为准。其他接力赛联动城市持续更新。

六、赛事项目、规模及线路

(一)赛事项目

1.5—8公里全民健身走体验赛

2.12—25公里全民健身走(跑)挑战赛

3.各站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特色组别。

(二)赛事规模

各站赛事规模不少于3000人。

(三)赛事线路

优选有安全保障的当地特色景观线路。

七、参赛人员

身体健康、有长期健身走(跑)运动基础的全民健身、体育旅游爱好者个人或团队。

八、赛事报名

(一)报名资格

参赛者需购买保险及经过专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二)参赛年龄

195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见各分站赛规程通知。

2.报名流程:使用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官方服务平台“达探熊猫”小程序报名。

九、城市联动接力

(一)赛事录取名次和奖励

1.每站体验赛颁发纪念奖牌,不设置名次和奖金。

2.每站为参加挑战赛男、女颁发奖金,具体颁发名次每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所有人颁发完赛纪念奖牌。

3.每站根据情况设置团队奖。

(二)城市联动

1.接旗仪式:每站赛事开幕式期间,赛事举办地与下一站办赛城市进行会旗交接仪式。

2.火炬传递:每站赛事开幕式期间举行全民健身火炬传递交接仪式,由赛事举办地与下一站办赛地进行火炬交接仪式。

3.相互参赛:参加城市联动的办赛单位,组织城市代表队相互参赛。

4.城市展区:每站赛事举办期间,设置联动城市专属展区,由参加城市联动的办赛单位自行设置宣传桁架、展位和展品,宣传各地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产品等。

5.碳积分:每站参赛选手完赛即获得相应个人碳账本和碳积分,碳积分累积计算,每站赛事结束后公布当前个人碳积分排名,碳积分可用于兑换联动城市旅游消费券或联赛文创产品(请每站办赛政府开发联赛文创产品,用于碳积分兑换),各站自行公布碳积分兑换办法,碳积分计算方式如下:

(1)基础积分:参赛者报名参赛即获得“100”基础积分。

(2)完赛积分:参赛者完赛即获得“200+15.6×公里数”积分(每人每公里产生1560g碳减排量,100g碳减排量=1积分,合计每公里获得15.6积分)。

(3)排名积分:每站获得名次奖励的选手额外获得相应碳积分,第1名3000分、第2名2000分、第3名1000分、第4名800分、第5名600分、第6名400分、第7-10名300分,第11-20名200分。

(4)线上赛事积分:参赛者打卡线上赛即获得“15.6×公里数”碳积分。

6.城市热力值:参加城市联动接力赛城市设置城市热力值排名,每站赛事结束后公布城市热力值排名:

(1)规模热力值:每站根据实际参加人数获得相应热力值,赛后公布。

(2)参赛热力值:参加联动的城市,组织“XX城市代表队”参与赛事,每有一人参加赛事即产生100热力值,每有一人完赛即获得200热力值,每有一人获奖即获得500热力值。

7.企业参与值:联动政府号召企业组队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为企业提供团建及企业形象宣传平台,每站赛事结束后公布当前企业参与值排名:

(1)企业每参加一站赛事即获得500参与值。

(2)企业每有一人报名参赛即获得100参与值。

(3)企业每有一人完赛即获得200参与值。

(4)企业每有一人获奖即获得500参与值。

8.银制纪念奖牌:参赛者完成6站赛事,即可获得精美银制纪念奖牌。

(三)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的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4.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5.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患者。

6.传染性疾病患者。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注: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原因及参赛者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等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同时建议每一位参赛者在赛前积极备赛训练,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志愿者

赛事志愿者由组委会选派或招募,并颁发志愿者证书。

(五)裁判和仲裁

比赛仲裁、裁判、辅助裁判由大赛组委会调派。

十、未尽事宜,以各分站赛规程为准。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