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2023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国邀请挑战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推进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促进各省(区、市)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交流,2023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国邀请挑战赛计划于11月上旬在四川省乐山市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乐山市体育局  四川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三、比赛时间

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11月7日报到,11月10日上午离会)。

四、比赛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

五、项目设置


六、组队要求

以各省(区、市)为单位参赛(各单位限报1支队伍),每队报领队、教练员,领队由各省(市、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群体处负责同志担任,教练由领队或队内运动员兼任,每队总人数限11人。运动员10人,男女各5人,其中,青年组(18-24岁)男女各1人,壮年一组(25-29岁)、(30-34岁)、(35岁-39岁)、(40-44岁)男女分别各1人。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年龄为18—44岁(出生日期在1979年11月8日—2005年11月8日区间)。

(二)现役和退役运动员、体育专项生不得进入参赛队参与比赛。参赛资格由参赛队所属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一旦由竞赛委员会发现虚报,取消个人和团体参赛名次。

(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为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达标比赛项目的身体状况。各参赛队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赛人员须填写参赛承诺书(附件2),各省(区、市)领队要切实做好队伍人员出行和比赛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组别运动员参加相应比赛,不得跨组别参赛。

(二)各项目比赛规则按现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细则执行。

(三)比赛时运动员须着运动服与运动鞋(禁止穿钉鞋),各参赛队服装须统一。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九、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录取五类项目的5个年龄组男女第一名分别给予奖励。

(二)团体奖:设团体一、二等奖和优胜奖。根据团体赛中各参赛队个人总分为满分的人数的多少排名,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满分人数相等,则以参赛队中单项奖获得人数多者为优胜;如个人奖获人数相同则名次并列。按照参赛代表队的数量,20%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50%为优胜奖。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要求

各参赛队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加盖本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ihang522@126.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到要求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参赛人员报到时请缴验以下证明方可参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保单复印件);近一周内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参赛承诺书(附件2)。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食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三)所有参赛人员的交通费、保险和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提前或滞留参离会及超编人员的费用由各参赛队或相应参赛人员自理。

(五)本次赛事规程由赛事竞委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群体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杰  010-87182337

四川省体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航  15208454342

附件:

1、2023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国邀请挑战赛报名表

2、2023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国邀请挑战赛参赛承诺书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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