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 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 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司,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中国击剑协会等单位完成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文件的编制工作。

现发给你单位,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相关征求意见材料和反馈意见单请在体育总局官网(www.sport.gov.cn)下载。

联系单位:体育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宋雪阳

电  话:(010)87182545

电子信箱:songxueyang@ciss.cn

联系单位: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联 系 人:朱美倩

电  话:(010)87182641

电子信箱:sactc456sport@163.com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5部分:击剑场所(征求意见稿).pdf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第15部分:击剑场所》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反馈意见单(击剑场所开放条件).doc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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