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规字〔2021〕5号),将在全国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程序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并将严格按照“基地”认定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基地”认定系统,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登录账号密码可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获取。
(二)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认定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送体育总局青少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省(区、市)体育局“基地”认定工作情况报告。
2.本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体育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申报附属竞技体校为“基地”备选单位。
(四)体育总局将成立“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对各“基地”备选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发布“基地”名单并授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基地”认定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本地区的认定工作。
(三)体育总局“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将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育总局将视情况取消其“基地”申报资格,严重者将在全国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所在省(区、市)所有单位申报资格。
(四)请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体育院校于收到本通知一周内将“基地”认定工作联系人报青少司。
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远洋
电话:010-87182036
中体网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世茂
联系电话(微信):18530304022
QQ:348008653
附件: 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
一、
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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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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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奥运会前3名
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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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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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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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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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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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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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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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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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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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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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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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推荐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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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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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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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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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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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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