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象棋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的通知

象棋协字〔2021〕20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规定,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21〕82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象棋项目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公布如下:

  一、达到象棋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者专项技能考核免考。

  二、未能达到象棋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者,须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印发的《中国象棋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要求,参加中国象棋协会初级教练员岗位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象棋初级教练员”及以上资格,可确认为象棋项目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象棋协会教练员管理办法

中国象棋协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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