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五月放歌 唱响奥运”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分会,各直属单位工会:
举世瞩目、万众期盼的北京奥运会正一天天临近。为团结激励广大体育工作者树立坚定的信心和必胜的信念,奋发图强,以最振奋的精神、最昂扬的斗志、最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北京奥运会的参赛目标,总局直属机关工会与体育报业总社将联合举办总局系统“五月放歌 唱响奥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形式
大合唱、小合唱、独唱、组合、朗诵等形式不限。100人以内单位限报1首曲目,100人以上单位可报2首曲目。
二、参赛曲目
以歌唱爱国主义、体现奥运精神的歌曲为主。
三、参赛范围
机关各分会,各直属单位工会自愿报名参赛。
四、时间、地点
决赛拟定于2008年5月9日(周五)下午2:00——4:30在总局办公楼102会议厅举行。预赛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评选办法
大赛将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最佳组织奖。
六、参赛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凡单位领导带头参赛,评奖时给予加分。
(二)各参赛单位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以实际行动唱出团结奋进、备战奥运、喜迎奥运的激情,展示体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三)参赛曲目的伴奏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附件:“五月放歌 唱响奥运”活动报名表
直属机关工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