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体经字[2011]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总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相关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