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中心关于竞走项目重点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田径中心:
为全力备战2015年北京世锦赛,切实抓好国家队管理工作,促进竞走项目训练水平的提高,本着进一步精减队伍、提高实力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选调部分重点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集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5年3月29日北京奥体中心
二、集训地点
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秦皇岛训练基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江苏省体育局训练中心、丽江高原训练基地、延庆训练基地、青海多巴训练基地、上海体育学院。
三、集训名单
(一)领队:蒲志强(内教组)、胡新民(外教组)
(二)教练员
达米拉诺(意大利)、孙荔安(广东)、张阜新(广东)、杨文科(内蒙古)、尼古拉耶(俄罗斯)、陈保文(云南)、姜帅先(吉林体院)、龙玉文(山东)
(三)运动员
女子20公里:刘虹(广东)、切阳什姐(青海)、吕秀芝(安徽)、聂晶晶(江苏)、孙欢欢(解放军)、段丹丹(河南)、侯永波(河南)、梁瑞(河南)。
男子20公里:王镇(黑龙江)、蔡泽林(云南)、陈定(广东)、李天蕾(江苏)、高文魁(内蒙古)、王凯华(广东)。
男子50公里:于伟(山东)、张琳(解放军)、徐发光(内蒙古)、吴钱龙(内蒙古)、谢思超(内蒙古)、解金柱(内蒙古)、罗亚东(甘肃)、赵奇(江苏)、张航(解放军)、韩玉成(辽宁)
陪练:黄诚(安徽)、王铭立(广东)、王岩(广东)、李嘉辉(广东)
青年组:
寸海璐(云南、女)、陈玉敏(江西、女)、马振霞(山东、女)、刘雯雯(山东、女)、杨柳静(陕西、女)、杨家玉(解放军、女)、张志(黑龙江)、姜涛(辽宁)、金向前(云南)、贺相红(云南)、白力嘎(内蒙古)、蒙忠凯(云南)。
(四)队医:刘传扬(安徽)、王洋(黑龙江)、刘飞(安徽)、任鹏(吉林体院)、关文(深圳)、张威(深圳)、孙希鸣(黑龙江)
(五)科研:王洪宇(吉林体院)、李宇(吉林体院)、李厚林(首都体院)、高聪(西安体院)、李宏亮(吉林体院)。
(六)翻译:张玉琦(黑龙江)
四、集训要求
(一)集训人员需严格按照集训通知要求按时报到。未经书面报请体育总局田径中心批准擅自推迟或不报到人员将暂停注册或取消注册资格。
(二)所有集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田径集训队管理办法》,按要求参加集训期间的各项活动。不服从田径中心选调和集训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2014年全国田径比赛资格,同时取消以年度机动名额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
(三)集训运动员如因伤病无法系统训练,经田径中心批准可以回省治疗。治疗期间未经田径中心同意,不得参加任何比赛,以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治疗康复后,必须返回国家队系统训练3个月后方可参赛。
(四)凡领取过耐克装备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携带耐克装备参加集训。
(五)运动员所在单位负责其行踪信息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经费
总局田径中心负担集训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及原训练地与集训地之间的单程交通费(火车硬卧票或飞机票。如需乘坐飞机,请提前将所乘坐航班的日期及航班号告知领队,由中心负责订票),同时还负担集训期间的场地器材使用费、办公费、集训期间转训交通费用以及集训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志强、胡新民
电话:010-87104161
田径中心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