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活动的通知

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更好地普及游泳运动,协会将于2015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和8月8日全民健身日期间开展“2015年《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2015年7月11日-7月19日期间

    (二)2015年8月8日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各单位自定。

    三、活动内容

    根据《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游泳字162号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不少于300人进行免费达标活动。

    可设置5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四个项目。

    四、要求

    (一)配备救生人员和医务人员,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防控风险,场馆应对活动有保险保障。

    (三)根据举办活动时间的不同,应有背景板或横幅,体现“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和“全民健身日”字样。

    五、中国游泳协会将给予组织活动的单位适当资助,条件如下:

    (一)在“7.16全民游泳健身周”、“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举办活动的单位,每个活动将免费资助200张《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二)在“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和“8月8日全民健身日”都举办活动的单位,每个单位将资助不少于2000元的活动经费。

    六、凡申请举办此活动的单位必须为2015年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申请方案发送传真和电子版到中国游泳协会审核。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小结(举办活动的时间、地点,组织机构名称,参加达标人员的规模)、照片发送电子邮件到中国游泳协会。

    七、联系方式

    中国游泳协会

    联系人:张伟、张晓利、耿飚

    电话:010-67170581

    传真:010-67170595

    电子邮箱:yycgwyh@163.com

    附件:2015年《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活动方案报送格式.doc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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