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外联司关于2015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中期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体育总局外联司关于2015年度外事活动计划
中期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总局外事管理工作,确保外事工作按计划有序规范进行,现启动2015年外事活动计划中期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计划的基本原则
为控制出访总量,保证出访活动“零增长”,各单位在不增加出访计划总量(包括起数、人数)的前提下,对出访活动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相应调整预算。来华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调整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出访活动
1、原计划出访时间、地点、人数有变化的,在“中期调整方案表”(附件)的“调剂情况”一栏中说明情况后,可予以调整;出访人数有增加的,应说明超出的人数如何调剂。
2、原计划中出访时间和出访国家/地区待定的,此次应尽量予以明确。
3、新增加的出访活动,需从本单位计划内调剂。
(二)来华活动
1、原计划中活动举办时间、地点有变化的,可予调整。
2、原计划中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待定的,此次应予以明确。
3、对于新增加的国际体育赛事,请各单位按照《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准确分类,列入计划。
4、调整后,计划于7月31日前在国内举办的奥运项目国际体育赛事应为已向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报备的活动。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有关工作,调整计划时应力求严谨和准确,从而避免对已报送的调整计划进行反复修改的情况。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计划调整的有关工作,并将该同志名单和联系方式于5月26日前报外联司。每个单位的调整计划应统一报送,不得由各部门(项目)分别报送。
3、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报“中期调整方案表”(附件),于6月5日前将调整计划报送外联司。
三、各单位报送的调整计划由外联司汇总审核后报总局审批。总局批准后,可作为计划内活动办理相应手续。计划调整后,原则上不再审批计划外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本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中期调整方案,逾期不报的视为无计划调整。
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版“中期调整方案表”经外联司审核后,请各单位将电子版方案表发至邮箱wls@sport.gov.cn。
联系人:体育总局外联司 王文利、王晓寅
电 话:87182325、87182729
附件:2015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中期调整方案表(式样)
体育总局外联司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2015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中期调整方案表(式样)
单位名称:
原计划编号 | 项目类别 | 国家/地区 | 出/来访 | 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月份) | 人数 | 预算 (万人民币) | 调剂情况 |
20X-003 | XX项目 | 加拿大 | 出访 | XX比赛 | 9月 | 16 | 8 | 增加2人从原计划XXX项调剂 |
20X-006 | XX项目 | 新加坡 | 出访 | XX国际邀请赛 | 8月 | 12 | 8 | 变更比赛时间和地点 |
20X-008 | XX项目 | 德国、法国 | 出访 | XX世界锦标赛 | 9月 | 25 | 20 | 新增项目,替换原计划20X-008 |
20X-009 | XX项目 | 武汉 | 来访 | XX亚洲锦标赛 | 11月 | 140 | 30 | 新增项目,A类 |
20X-056 | XX项目 | 厦门 | 来访 | XX国际邀请赛 | 12月 | 90 | 25 | 变更举办时间 B类 |
备注:请各单位参照以上格式内容填写。报送计划,如有新增项目、出访人员增加等情况时,有关单位应附相关情况说明。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公章)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