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田径中心关于组织田径部分次重点项目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田径中心:

    为了更好地促进次重点项目成绩水平的提高,抓好今年世锦赛的备战训练,比赛中发挥更好的成绩水平。根据年度训练工作安排,拟组织部分次重点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进行阶段集中训练。集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在上海莘庄基地。第二阶段6月1日-6月8日,湖北武汉奥体中心。

    一、集训时间、地点

    2015年5月21日—6月1日,上海莘庄基地

    2015年6月1日—6月8日,湖北武汉 奥体中心

    二、集训人员

    (一)运动员:40名(名单附后)

    (二)教练员:35名(名单附后)

    (三)领队:杨继敏

    管理:林桑、王显鑫

    (四)队医:1人(上海)

    三、集训经费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承担集训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差旅费(注:1、火车硬卧自购票中心报销;2、机票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参考航班号,由中心统一订购)。

    四、集训要求

    (一)男子4×400米接力项目训练工作由张增惠教练主要负责,其他教练员协助;女子4×400米接力项目训练工作由冯万红教练主要负责,其他教练员协助。

    (二)本次集训作为国家任务,点名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集训,并认真参加集训期间的各项活动。

    (三)集训期间,我们将对训练课进行监控管理,并组织训练业务研讨。如果集训期间不能按照要求和规定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亚锦赛的资格。

    (四)参加集训的运动员在离开原训练地和集训地时(包括集训期间移地)必须按总局反兴奋剂委员会和中国田径协会有关规定,自行负责上报行踪信息。如违反规定,因未及时报告而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集训期间,如有国内外兴奋剂检查,被指定检查者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配合。

    (六)2014年-2015年度已经发放过耐克装备人员,必须携带耐克装备参加集训和参赛使用。

    (七)本次集训不安排陪练运动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体育总局田径中心:杨继敏 13911983069;

    上海莘庄基地: 金宇峰 13701939431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2015年5月14日

    附件:部分次重点项目集训人员名单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