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2015年暑期开展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国家集中培训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省体育局、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首都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照《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三年计划(2013—2015年)》的要求,做好2015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及分配
2015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国家集中培训计划培训1000人。中东部各省市按培训项目到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中东部省、市的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
三、培训项目、人数和时间
(一)吉林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速滑(100人)、田径(100人)
速滑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10日-17日(10日报到,17日离会)。
田径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2日-9日(2日报到,9日离会)。吉林体育学院负责: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北京的田径项目培训。
(二)成都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排球(100人)
排球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8日-15日(8日报到,15日离会)。
(三)武汉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乒乓球(100人)、游泳(100人)
乒乓球和游泳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9日-16日(9日报到,16日离会)。
(四)南京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武术(100人)、田径(100人)
武术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8日-15日(8日报到,15日离会)。
田径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16日-23日(16日报到,23日离会)。南京体育学院负责: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省的田径项目培训。
(五)河北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田径(200人)
田径项目第一期培训时间:2015年8月2日-9日(2日报到,9日离会)。第一期负责:湖北、湖南、江西、广东、海南省田径项目培训,共100人。
田径项目第二期培训时间:2015年8月11日-18日;11日全天报到,18日离会。第二期负责: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省田径项目培训,共100人。
(六)山东体育学院
培训专项:篮球(100人)
篮球项目培训时间:2015年7月19日-26日(19日报到,26日离会)。
四、培训经费
(一)培训期间学员所需费用实行包干,由体育总局直接拨付至各培训基地。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培训师资、大纲与教材
(一)公共技术课与专项技术课教学:由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按相关条件自行聘请专业教师担任。
(二)理论课教学: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由国家讲师团全部担任,以巡回教学的方式进行。如时间冲突,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可自行安排符合条件的教授进行教学。
(三)培训大纲:按照《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2013—2015年)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同时注重与“中国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教学系列大纲”紧密结合,在提高专项执教能力教学方面,以贯彻青少年训练大纲为核心。
(四)培训教材:使用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专用综合教材(2013—2015年)。
六、培训要求
(一)各省市的学员报名表(提供近期3张2寸照片),于6月10日前,由各省市体育局汇总审核盖章后,分别寄往所属国家集中培训基地,并将学员名单电子版发送到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的邮箱。
(二)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在开班前一周,对担任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专门相关培训,包括教学试讲、检查教学大纲课件及教案、教师职业岗位规范要求、全国传统项目学校及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现状简介。
(三)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国家集中培训基地按照有关要求,将培训总结材料报送至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国家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培训中心”)。
(四)9月30日前,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向国家培训中心报送2015年培训经费结算报告。
(五)国家培训中心在综合各国家集中培训基地的相关培训总结材料后,于9月30日前向体育总局青少司报送2015年国家集中培训工作总结。
七、管理指导
(一)培训周期内体育总局青少司及教育部有关司局将组织对各培训基地进行督导检查。
(二)国家培训中心负责协助并指导其他国家集中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