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体政字〔2015〕134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体育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关科教单位:
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按着改革创新和加强管理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正或副高级职称、年龄不满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青年学者。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信息及其所在单位信息必须相符。否则,申报不予受理。
五、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局管体育社科项目。
六、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单位,须同时提交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项目目录,电子文档发送到政策法规司理论处邮箱。
七、申报数量限制。北京体育大学及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共建的体育院校每单位最多申报10项,其它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其它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体育院校每单位最多申报6项,其它单位每单位最多申报3项。如申报单位现有延期结项的局管体育社科项目,每延期1项则从最多可申报项数中核减1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梳理在研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内部审核工作。
八、按照“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有2014年度及之前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2016年项目。
九、运动技术、运动医学等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教学类研究不属于局管体育社科项目申报范围。
十、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为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十一、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项目所涉及的其它知识产权事宜,均由项目组自行解决。
十二、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十三、项目评审不收取评审费和其它费用。
十四、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须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活页》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采用仿宋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活页》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制表,首页>体育发展>体育科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n16/n1152/n2523/n377568/n377598/n377688/index.html)。
十五、申报工作从2015年10月8日开始,2015年10月2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为确保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请通过挂号信或邮政快递(EMS)将材料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
十七、涉及申报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体政字﹝2010﹞71号)和《关于改革完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事项变更制度的通知》(体政字﹝2014﹞81号)办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政编码:100763
联系人:刁 鹏、刘桂花
电 话:(010)87182431、87182808
电子信箱:lilunchu@sport.gov.cn
附件: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根据当前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以及体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理论建设的需要,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供申报2016年度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时参考。
指南分为重点研究领域和其它研究领域两部分。其中,重点领域为体育总局2016年度资助重点。根据申报内容和质量以及对实际工作的意义,一般研究领域中的选题申报也可能被增补为重点项目。指南所列仅仅是研究方向,其中一部分可能不适宜作为研究项目的标题,申报人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自行拟定申报题目。
申报项目要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般化和同质化研究。鼓励针对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突出、敏感问题的研究;鼓励在内容和角度上有所创新、填补空白的研究;鼓励围绕上述问题的中外比较研究。
重点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