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田径中心关于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举办2015年教练员培训的通知
各省、区、直辖市体育局田径中心、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知识体系的更新,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训练理念、训练方法,提高教练员的整体素质、执教水平,使我国田径一线队伍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尽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经研究决定,我中心“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于2015年11月9日至12月5日,在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上海体育学院)举办2015年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培训班。培训班包括耐力项群、投掷项群、跳跃全能项群、短跨项群教练员的培训班。具体事宜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对象:根据中国田径高水平教练员训练创新培训工程要求,以及《中国田径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凡各单位注册为中国田径协会一线队伍的教练员。
二、报名时间:10月12日-10月20日。
三、报名方法:各注册单位在中国田径协会教练员注册库直接点击报名,并统一下载报名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3日前邮寄或传真到上海体育学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格斯尔 收,邮编:200438,传真:021-51253200)。
四、培训班举办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耐力项群培训班、投掷项群培训班:
11月9日至11月21日
跳跃全能项群培训班、短跨项群培训班:
11月23日至12月5日
(注:第一天全天为报到日,最后一天下午为离会日)
(二)地点: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
五、培训班要求
1、凡注册中国田径协会一线队伍的教练员,必须报名参加相关项群的培训。不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将不允许报名参加下年度的全国锦标赛和冠军赛。
2、参加培训的教练员,需参加培训班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和考试。不得请假和无故缺课,凡迟到、早退率达20%以上者或缺课率达10%以上者,将被视为培训考勤不合格。
3、培训期间将组织教练员学员,就培训内容进行课程考试,各门课程考试成绩累计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培训班将按照考勤、课堂纪律、学习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允许报名参加下年度的全国锦标赛和冠军赛。
5、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将不予入选国家队教练员,不予入选中国国家田径队参加国际田径比赛。
6、培训班为全日制封闭式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带陪练运动员。
六、经费
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培训费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承担,食宿费、旅差费等其他经费自理。
食宿费标准:190元/人天(超出部分由中国田径协会高水平教练员培训中心承担)。
七、联系:
(一)培训责任人: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杨继敏 联系电话:010-87183450
(二)培训联系人:
上海体育学院 格斯尔 联系电话:(021)51253181
联系地址: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邮编200438,传真:(021)51253200
八、具体报到方式:
将于11月1日在中国田协网上具体通知。
体育总局田径中心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