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的通知
体竞字〔2015〕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体育大学:
我国运动员在2015年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了优异运动成绩,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做好2015年度优秀教练员表彰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2015年仍按《授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的暂行办法》(〔87〕体综办字23号)严格执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二、教练员申报体育运动荣誉奖章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培养运动员获得2015年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冠军或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
(二)直接培养该运动员两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包括:
(一)《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填写。该表可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竞体司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四、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材料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比赛于此后进行的,请在比赛结束3天内申报有关材料。
联系人:刘娜
电话:(010)87182035
传真:(010)6711233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附件:教练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