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首期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的函
各地瑜伽协会、瑜伽会馆、有关院校:
为建立和规范全国瑜伽管理体系,引领瑜伽运动科学有序发展,决定举办首期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瑜伽运动推广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安徽九华山投资开发集团,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九华山健身瑜伽营地。
三、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6日至4月1日(3月26日报到,4月1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茶溪小镇酒店。
五、培训方式
(一)学习内容
1、健身瑜伽裁判员职业道德解析。
2、健身瑜伽竞赛规则解析。
3、健身瑜伽裁判法解析。
4、健身瑜伽体位等级动作解析。
5、健身瑜伽裁判实践。
(二)考试
1、健身瑜伽裁判员职业道德、竞赛规则、裁判法占60%(笔试)。
2、健身瑜伽体位等级动作要领占20%(笔试)。
3、健身瑜伽裁判实践占20%。
(三)证书
1、考试总分合格者(60分以上)颁发结业证书,享有担任各地健身瑜伽竞赛辅助裁判员资格。
2、考试总分优秀者(85分以上)颁发裁判员证书,享有担任2016至2017年全国健身瑜伽竞赛裁判资格。
3、证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印制颁发。
六、报名资格
(一)年龄25—50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性别不限。
(二)从事瑜伽教学5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无不良信息记录。
(五)请填写首期全国健身瑜伽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附小2寸近期免冠照(240×320,不大于200K),于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六)学员自备贴身瑜伽服。
(七)晚到早退者取消考试资格。
七、培训费用
(一)缴纳培训费800元/每人,费用由安徽九华山投资开发集团收取。
(二)缴纳食宿费(2人间)210元/每天/每人,住单间人员每天/每人加收100元。
(三)早退者不退培训费。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怡青 电子信箱:ChinaYogaSport@126.com
电 话:010-87182319
(二)健身瑜伽营地
联系人:石鉴月 联系电话:182-9795-3678
刘 欢 联系电话:151-5607-8666
(三)茶溪小镇酒店
联系电话:0566—5590999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