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安徽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6]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2016年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安徽站)定于2016年5月27日至30日在安徽省阜阳市八里河风景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安徽站)竞赛规程
中国风筝协会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八里河杯”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安徽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风筝协会
安徽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政府
安徽八里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双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 5月27日至30日在安徽省阜阳市八里河风景区举办。
四、竞赛项目
1.运动风筝双线个人芭蕾赛
2.运动风筝双线双人芭蕾赛
3.运动风筝双线团体芭蕾赛
4.运动风筝四线团体芭蕾赛
五、特色风筝表演项目
1. 软体类
2. 最佳空中效果赛
①软体造型(挂件)
②滚地龙
3.串类最长
4.地方特色风筝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队,原则上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 20个队。
(二)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4名(性别不限,年龄18-70周岁)。
(三)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3小项。超过1人的项目视为1项次,按报名第1顺序运动员确定(或标明主放人员)。
(四)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五)参加运动风筝个人、双人、团体、四线项目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六)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体检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竞赛办法
(一)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二) 特色风筝表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16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 竞赛项目按单项名次录取前8名,不足8名(含8名)减一录取,前8名成绩分别按9、7、6、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运动风筝团体赛名次按双倍计分)。
2. 表演项目设创新奖、最佳放飞奖、最佳人气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表演奖各2名。
3. 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向第四名至第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
3.向获得表演项目最佳奖项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颁发奖匾,运动员、裁判员颁发证书。
5.向获得单项前8名运动员颁发奖金标准如下: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运动风筝个人赛 | 1000 | 700 | 600 | 500 | 400 | 400 | 300 | 300 |
运动风筝 双人赛 | 1500 | 1000 | 800 | 700 | 600 | 600 | 400 | 400 |
运动风筝 双线团体赛 | 2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800 | 600 | 600 |
运动风筝 四线团体赛 | 2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800 | 600 | 600 |
表演项目 | 获最佳奖励300元 |
九、报名
各参赛单位须于5月18日前用快件/传真将报名表(参赛队伍须加盖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风筝组织的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分别传至中国风筝协会及承办单位所在地;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135号圣大国际商贸中心1811室
联系人:曹海南
电话:13515647801
传真:0551-65884403
邮箱:38012529@qq.com
十、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5月27报到。参赛队于5月27下午15:30之前到颍上徽泰国际大酒店报到。参赛运动员乘火车到阜阳市火车站、阜阳西关机场,组委会备有接站车。如自行前往请直接到酒店大堂报到。酒店电话:0558-2825999,酒店地址:颍上县颍阳路860号。
(二)各队于5月30日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四)各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
十一、经费
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费以及往返赛场的交通费由承办单位承担。每名参赛人员须向承办单位交100元竞赛服务费。
十二、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3平方米)
(二)填报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商主办、承办单位,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