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青少年射箭训练教学大纲》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体育总局2016年培训工作计划,由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主办,总局教练员学院、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上海体育学院承办,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协办的中国青少年射箭训练教学大纲培训班定于10月6日至10日在上海体育学院举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做好最新修订出版的《中国青少年射箭训练教学大纲》的普及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青少年射箭的训练教学水平,提高基层教练员、运动员对射箭项目规律的理解,学习射箭训练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射箭训练的最新方法与手段,更新基层射箭教练员的知识结构与执教理念,提升执教能力。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0月6至10日。10月6日全天报到,7日至10日培训,10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上海体育学院。
(三)学员报到地点:上海体育学院体育交流中心(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300号)。
三、培训对象
(一)参训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市级射箭队(开展射箭项目的业余体校)的射箭教练员;
2、开展射箭项目训练教学的高等学校的射箭教练员或专任教师。
(二)名额分配
1、分配各地市级射箭队或射箭业余体校的参训名额,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省级射箭项目管理单位确定人选并汇总后报送至总局射运中心(具体名额见附件)。
地市级确无参训人选的,可确定省级青少年射箭队的教练员参训。
2、高等学校的参训名额共计30名,原则上每校1-2名,以报名时间为序,报满即止。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选少于分配名额时,剩余名额将调剂分配给其他省区市或高校,请有意向增加培训名额的省区市或高校提前与总局射运中心联系登记。调剂名额仍以时间为序取足即止。
四、报名程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省级射箭项目管理单位将参训人员汇总后报名。报名表(附后)须加盖省级体育局或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公章,于2016年9月9日前发邮件至archery2010@126.com,邮件附件中必须同时包含WORD版本和盖有单位公章的PDF版本。
五、考核与结业
培训班将对参训学员出勤、听讲、笔记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将获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
六、经费
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七、其他事宜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学员参加培训一律凭身份证办理入学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联系人:李 娜
电 话:(010)62989706、13501157688
(二)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联系人:陈艳丽、李欣平
电 话:(010)88961649、88964103
(三)上海体育学院
联系人:章 悦
电 话:13661762661
(四)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联系人:叶 华
电 话:13918263179
附件:1.日程安排
2.参训名额分配表
3.体育总局2016年《中国青少年射箭训练教学大纲》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