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
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承担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各单位:
根据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承担以下研究项目的单位,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制度,认真准备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并做好本单位所承担各研究项目结项事务的组织工作:
1、2015年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2、2014年度重点项目;
3、2014年度及之前经结项评审确认暂缓结项,但暂缓期结束,已到结项期限的各类项目;
4、2014年度及之前经批准可以延期结项,但延缓期结束,已到结项期限的各类项目。
二、结项材料应于通过邮政快递(EMS)寄送至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须于2016年10月10日前寄出。逾期寄出或使用其他快递企业递送,都不予接收。
三、提交结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未提交材料。对已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不予接收的结项材料)的单位和研究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管理制度处理。
联系人:隋 平
电 话:(010)87182805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理论处
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