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2016年体育科技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体科字〔2016〕138号
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直属科教单位、训练局:
根据2016年里约奥运会科技备战工作整体安排,现就开展2016年体育科技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队体育科技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国家队体育科技服务绩效评价工作请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自行组建绩效考核组以绩效评价会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组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5人)、国家队主(总)教练、运动员代表、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等参加。绩效考核组需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科技服务工作承接单位汇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科技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产生的效果”、“国家队的满意程度”、“科技服务项目人员下队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等内容开展评价,对每个科技服务项目出具评价意见并填写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1)。
二、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各单位要认真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要求见附件2),全面深入地开展自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交2016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资料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绩效评价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今后经费预算和体育科技服务工作实施主体及承接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请各单位提前10天将绩效评价会召开时间、地点告知我司科技处,届时我司将委托督导组专家对会议情况进行督导。
(三)请各单位在10月30日前将项目绩效评价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资料报送至科技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sport.gov.cn。
联系人:科教司科技处 王鲁蛟
电 话:87182359,13811807030
附件: 1.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3.项目绩效评价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