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在国家体育总局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

 

体人字﹝2016﹞381号



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在国家体育总局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

各厅、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总局领导批准,拟于2016年10月开始在国家体育总局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6年10月8日

 

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体育总局实际,制定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纪律,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平时考核概念

平时考核是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在月工作记实的基础上对公务员本考核年度进行考核。

三、平时考核范围

体育总局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员。

四、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对能、勤、绩三方面的考核。各厅司局要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对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要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有所区别,要注意结合岗位特点,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内容,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到各职能部门并分解给每个公务员。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处长由各厅司局司长或分管副司长负责考核;副处长由处长负责考核;处内非领导职务人员由处长或分管副处长负责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日考勤、月记实、季评鉴、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天考勤,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领导考核评鉴一次。

(二)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考勤、填写月工作记实,季度领导考核评鉴、上报备案等程序进行。

1.考勤。

各厅司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工作规则》自行制定本部门的考勤制度,并组织实施。

2.填写月工作记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务员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根据当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1),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个人月工作记实表填写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并进行自我评价。

3.主管领导季度评鉴。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务员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报主管领导签署考核评鉴意见。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上写出考核评鉴意见,并对公务员进行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级别予以评定。

4.公务员在脱产培训期间的平时考核结果参考培训期间考核情况予以评定。

5.平时考核备案。考核人对公务员的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即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各部门的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定,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4),于本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体育总局人事司备案(含纸质和电子版)。

六、平时考核结果使用

(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至少有两次评定等次优秀的公务员方可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评鉴打分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季度评鉴结果,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对平时考核季度评定等次为一般以下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谈话。

(三)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预警制度。各厅司局要建立平时考核预警机制,对在平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体育总局人事司,同时向出现问题的公务员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四)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务员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各厅司局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义,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厅司局综合部门具体负责本司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体育总局人事司对各部门平时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认真准备,确保稳定。各厅司局要按照本实施办法明确的考核范围、内容、方法以及程序,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平稳推进平时考核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体育总局人事司反映

(三)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各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以此改进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10月执行,由体育总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总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2.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3.体育总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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