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曲棒垒球中心关于2017年购买体育科技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7〕5号)文件要求,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就2017年购买体育科技服务工作通过会议形式,开展评审,请各有意向的单位按要求提交应标材料。
一、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2017年购买体育科技服务
二、拟采购服务任务:
名称 | 服务内容要求 | 承接人要求 |
曲棍球综合服务 | 技战术服务包括对世界联赛比赛进行比赛视频数据收集及分析整理,男子不少于20场,女子不少于30场,形成技战术报告;对国家队各类比赛(国际比赛及教赛)及重点训练课不少于40场次进行技战术非线性编辑与分析;国家队重点队员个人比赛技战术表现分析不少于5场次,形成反馈报告;全面评估比赛,重点在世界联赛,赛后撰写总结报告。 大数据工作包括搭建曲棍球专项网络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录像、数据及其它信息板块,其中包括,完成2010、2014两届世界杯共计40场比赛分析及数据处理,2012、2016两届奥运会共计40场比赛分析及数据处理, 2013、2015两届世界联赛总决赛共计40场比赛分析及数据处理;完成曲棍球15个进攻防守技术参数分类300个以上世界优秀技术录像演示片段编辑;完成曲棍球10个进攻防守战术参数150个以上世界优秀战术录像演示片段编辑。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负责人具有运动生物力学专业背景,致力于竞技体育技战术研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有十年以上国家队服务经历,对于曲棍球国家队有8年以上的跟队服务经历。要求负责人长期跟队服务。 |
国家队重点医疗服务 | 服务工作重点针对女曲、女垒、女手三支队伍的疑难杂症、特殊病症等进行诊治,采用专家巡诊的方式,要求国家队集训期间每月至少专家巡诊一次,根据需要派1名队医驻队治疗,建立队员的医疗电子档案和治疗记录。 |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从事临床医学工作超过40年,在曲棍球、手球或垒球国家队有8年以上服务经历。 |
国家队体能与训练监控服务 | 服务工作重点针对女曲、女垒、女手三支队伍,包括不同训练阶段力量训练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方案,不少于2份;个性化体能训练、康复性体能训练计划不少于10份的制定与实施;有氧耐力、无氧耐力、速度等专项体能训练计划不少于3份;训练强度和比赛负荷监控及反馈,并形成报告,不少于5份;完成各项体能测试及分析报告不少于2份。实现保持和提高整体体能水平,提高比赛体能表现。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运动生物力学及体能训练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美国AP体能训练认证,对于手球、曲棍球或垒球国家队有8年以上的跟队服务经历。熟练掌握GPSPORT等相关系统的使用技能。要求负责人长期跟队服务。 |
手球曲棍球视频服务 | 服务包括完成手球、曲棍球指定比赛的视频仲裁系统环境搭建,派驻专人维护系统运行,收集相应比赛视频资料,重点保障全运会决赛视频仲裁任务,其中完成手球比赛视频采集不少于40场、曲棍球比赛不少于40场,对运动员技术、队伍战术有效性进行分析、整理,共计形成不少于800个视频片段剪辑,不少于80份统计数据。无驻队时间要求。 |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对曲棍球或手球项目有3年以上服务经历。 |
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 | 根据手球、曲棍球、垒球国家队需要,选派队医及康复师下队服务,主要进行训练后的拉伸、放松、恢复;损伤后的手法治疗、仪器理疗等;训练前肌贴保护。 队医康复师要求: 根据手球、曲棍球、垒球的要求,选派固定康复师驻队服务。每人每天康复工作时长不少于6小时,每人每天为4人次以上提供康复服务,每次治疗均有记录。队医康复师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根据垒球国家队需要,选派固定医生入队服务,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证(中医西医不限),全天驻队工作 ,病例及病程记录完整,建立运动员个人医疗档案。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负责人有执业医师证15年以上,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手球、曲棍球或垒球项目运动队服务工作经验。 |
手球技战术分析服务 | 要求运用SportCode软件,对国家手球队20场以上比赛进行技战术统计分析,以场次(或赛事)为单位提供分析报告,为国家队备战训练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体育教育训练学学科背景,要求服务团队中长期下队人员熟悉SportsCode软件操作,具有国家队服务经验。 |
棒球医疗康复服务 | 服务工作要求根据棒球国家队需要,固定人员入队服务,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证(中医西医不限),全天全程驻队工作,病例及病程记录完整,建立运动员个人医疗档案。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负责人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具有CSCS认证,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不少于15年,为棒球队服务不少于5年。 |
垒球综合服务 | 服务工作包括使用SportsCode软件采集2017年国际重大赛事比赛不少于10场,整理2014-2016年国际重大赛事比赛不少于16场,形成国际主要对手配球、击球分析报告不少于8份;国家队运动员身体机能测试不少于2次,形成营养补充建议报告不少于2份;国家队体能测试不少于3次,形成对应统计数据报告;收集并统计分析国家垒球队每名投手运动员每个训练阶段的球速和球种数据,不少于10份;收集并统计分析国家垒球队每名场员每个训练阶段的击球棒速、击球时间和击球角度数据,不少于30份。驻队时间不少于国家队集训时间的60%。 | 要求负责人具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背景,副高以上职称,从事垒球项目工作不少于10年。 |
三、合格的申报单位
1.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相关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应标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应标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由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预报服务合同书,要求量化工作任务指标,细化支出预算(注明支出原因和计算方式)
6)承诺书:1.保证下队时间超过国家队集训60%(如服务内容中有明确要求的)
2.保证不同时作为其他服务保障工作的第一承接人
3.近三年内在服务保障工作中无重大违约、违法等不良记录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应标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文件格式见第七条。
2、应标文件为胶订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个正本四个副本,正本为原章,副本为复印件。
3、需按照应标文件顺序装订文件。
4、由于文件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应标文件的递交(密封)
可将密封好的文件直接送至中心,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文件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密封处签字确认,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字样。
五、送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8日下午4点。
2.文件递交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中心 奥保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王姣
电话/传真:010-87183563
六、纪检监察电话
010-87183536
七、应标文件格式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委托函
委托函
兹委托 负责手曲棒垒球中心 项目服务工作,我单位对其下队工作给予支持。
特致此函。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3.承诺书
(自行填写)
4.其他资料
(自行填写)
5.服务合同书,见附件
手曲棒垒球中心
2017年1月24日
编号:
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工作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科技服务购买单位(甲方): (盖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科技服务承接单位(乙方): (盖章)
服务工作服务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制
二〇 年
为加强对备战奥运会科技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科技工作与运动训练实践更好的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体育总局购买体育科技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科技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支付乙方科技服务工作经费: 万元(大写:人民币 )。
经费支付方式
1.一次总付: 万元(大写:人民币 ),时间: 。
2.分期支付: 万元(大写:人民币 ),时间: 。
万元(大写:人民币 ),时间: 。
(二) 甲方需为乙方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仪器器材。
(三)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与队伍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科技服务的质量。
(四)科技服务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作内容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如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经费使用违规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拨经费、物资追回。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变更事项应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五)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六)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及国际单项组织的规定,并遵守甲方国家队的相关纪律。
(二)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管理规定。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确保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乙方因某种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与甲方达成书面协议后,由甲方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实施。
(五) 乙方因某种原因需要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与甲方达成书面协议后,由甲方报体育总局科教司批准后实施。应视不同情况,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回所拨经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科技服务的内容和主要指标要求
1.服务内容和服务目标
(1)服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2)绩效指标(具体考核指标):
(3)科技服务人员下队要求(下队人次、下队时间):
(4)其他指标:
2.服务组织实施
(1)技术关键:
(2)采取的主要工作方法、主要技术路线、主要指标及可行性分析:
(3)工作实施方案、地点:
(4)现有开展工作的条件和基础(包括相关前期工作情况,团队情况等):
(5)进度安排:
(6)科技服务工作组的组成和分工:
| 姓 名 | 单 位 | 学 科 | 分 工 | 签 字 |
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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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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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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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期工作成效
(1)所提供科技服务达到的作用及效果:
(2)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满意度:
(3)其他成效:
4.详细经费预算及测算依据(具体支出内容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序号 | 预算科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测算依据 |
1 | 经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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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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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购置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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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试制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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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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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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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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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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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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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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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7.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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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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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9.人员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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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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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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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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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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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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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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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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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内容、成果、数据等公开发布、发表。
(八)合同结束时,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对照本合同中约定的科技服务的内容和主要指标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关材料。
(九)合同结束时,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科技服务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数据、相关资料,认可甲方对该服务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有无偿使用权。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需终止合同应向体育总局科教司申请,并经批准后实施。
(二)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提交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调解。
(三)经体育总局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体育总局科教司一份。
科技服务购买单位(甲方):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科技服务承接单位(乙方): (公 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服务工作负责人: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