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体人字[2009]164号)


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体人字[2008]456号)要求,为做好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总局所属的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岗位设置方案报总局审批阶段(2009年4月1日至7月31日)。各事业单位在认真学习政策、核实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于5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岗位设置的初步方案和岗位设置审核表报人事司征求意见。人事司就各单位提出的初步方案与各单位进行沟通。之后,各单位结合与人事司沟通的情况对岗位设置初步方案进行修订,并将岗位设置正式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报总局审批。人事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岗位设置正式方案进行审核后报总局审批。
    第二阶段为实施方案报总局备案阶段(2009年8月1日至9月15日)。岗位设置正式方案经总局审批后,各单位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后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报总局备案。
    第三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11月30日)。各单位按照经总局备案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第四阶段为总结和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总局。总局将对各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总局认定已经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本单位职工从次月起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岗位设置方案报批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单位的编制情况、单位领导职数、中层领导职数、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现有正式在册人员基本情况、所设置的单位岗位总量、各类岗位等级、数量与结构比例等;
    (2)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3)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4)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详表;
    (5)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详表;
    (6)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详表;
    (7)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双肩挑情况详表;
    (8)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复印件);
    (9)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批复或通知文件(复印件)。
    (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备案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实施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3)实施工作的方式方法;
    (4)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
    四、实施要求
    (一)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全体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其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走群众路线。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要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并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总局审批、备案。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经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突击聘任职务。
    (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复杂性,积极稳妥地对待和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  和问题,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顺利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详表
    附件3: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详表  
    附件4: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详表
    附件5: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附件6: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双肩挑”情况详表
    附件7: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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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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