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羽毛球教练员(第二期)继续培训班的通知

乒羽字〔2017〕62号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羽毛球教练员(第二期)继续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科教处,军委政治部宣传局文化处: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羽毛球教练员继续培训工作,根据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教练员的继续培训工作。2017年全国羽毛球教练员第二期继续培训班将在广东省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

  二、根据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和乒羽中心教练员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参加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以本人参加最后的一次继续培训开始计算,二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必须参加一次继续培训学习,否则,将无法获得下一年度教练员注册资格和参加高一级别教练员岗位培训的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参加学习的教练员可从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cba.org.cn的协会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

  (二)填写报名表后,请于5月1日前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报名邮箱(jiaokeyanban@sina.com)进行报名;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传真至乒羽中心教育科研办公室。

  (三)请详细填写报名表所有信息,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络。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参加学习的教练员于2017年5月22日到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报到。

  (二)报到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中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需要参加继续培训证明的证书,以便在该证书上添加参加继续培训相关证明,事后不再予以补办。

  (三)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同时本着节能环保原则,本次培训班的课件及相关辅助材料,将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转发给各位学员,请学员携带电脑、IPAD等多媒体设备来参加培训。

  五、经费

  (一)依据财政部办法的最新规定,参加培训的教练员报到时需缴纳培训包干经费(食宿、培训、材料费)每人2000元(400元x5天),包干经费不足部分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学员往返差旅费、机场、市内交通费自理。

  (二)培训费缴费方式可采取转账或现场缴费的方式。转账请于学员报到前将培训费转至以下账号:

  账  号:5200 0091 7888 899

  账户名: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

  开户行:东莞银行东莞市西平支行

  转账时,请在转账单上备注:本人姓名及所在单位。报到时请携带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以便核实查账。

  六、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 悦  

  电话/传真:010-87183506

  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

  联系人:邹颖淇

  电  话:15920289419

  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第二期报名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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