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群体司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的通知
体群字〔2017〕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健身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工作。去年以来,随着国家层面涉及全民健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颁布实施和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精神,加强对地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全民健身设施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的独特作用,体育总局群体司将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6月26日至30日(26日报到,30日离会)
二、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2号 华融饭店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市)级或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2人。
四、培训内容
(一) 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实施及有关政策;
(二)全民健身设施标准和规范;
(三)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
(四)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
(五)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实务;
(六)PPP模式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五、有关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体育总局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推迟离会,食宿费自理。
附件: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