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组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委 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是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体育事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全国性大型综合运动会,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总局系统参加全运会的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严明的党风党纪保证公正的赛风赛纪,以举办一届风清气正、廉洁干净的全运会向党的十九大献礼。经认真研究,特制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接受与本人工作业务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各类礼品、礼金,以及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2.严禁接受所管辖事项对口单位或个人以所谓“奖金”“慰问费”“劳务费”“津贴补贴”等各类名目发放的现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3.严禁在任何单位以任何事由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严禁以任何名义公款旅游、工作时间旅游或公车私用;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6.严禁酗酒滋事、参与赌博或色情活动;
7.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裁判员公正执裁;
8.严禁为不良赛风赛纪行为提供条件或帮助;
9.严禁利用社交媒介发表不当言论。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驻体育总局纪检组、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央纪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组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委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