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2017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行业体协,北京体育大学,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武术散打裁判员队伍建设,培养后备力量,提高武术散打竞赛质量,促进武术散打项目发展,我中心定于2017年12月份在北京举办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7日(13日报到,17日离会)
(二)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赛风赛纪等管理规定。
(三)具有较好的武术散打技术水平,精通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
(四)具有较高的武术散打裁判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独立组织和执裁武术散打竞赛裁判工作的能力,掌握武术散打竞赛编排方法。
(五)授予一级裁判员称号满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六)具备2次全国武术散打竞赛裁判工作经历(世锦赛或世界杯冠军至少具备1次全国武术散打竞赛裁判工作经历),或至少在省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及以上职务2次(以上需向我中心提交比赛秩序册原件和省体育局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报名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并填写《2017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推荐表》和《2017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汇总表》,于2017年11月5日前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二部(以到达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请提交一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所参加(省级)比赛的秩序册原件和省体育局开具的证明。
(三)各单位需认真审核裁判员所填有效经历,如经我中心审核确定无此经历,将取消推荐单位本次认证考试的推荐资格。
(四)各单位限推荐3名符合条件的裁判员。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认证考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匡 芬
联系电话:010-6491241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附件1:2017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推荐表
附件2:2017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汇总表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