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科学健身指导内容项目立项的通知

体科字〔2017〕145号

有关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于今年8月25日发布了《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内容申报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7〕114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择70个申报项目予以立项,各项目资助研究经费情况见附件1。

请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如同意立项,请按申报书的内容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工作合同书》(附件2),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7年11月17日前寄送至我司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jichu@sport.gov.cn。合同书经我司审核合格后,将拨付项目资助工作经费。

联系人:李晨峰

电  话:(010)8718239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  编:100763

附件:1.科学健身指导内容立项项目表

  2.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工作合同书(模板)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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