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体科字〔2018〕3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现将对国家体育总局2012-2014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延期和调整研究课题、2015年度全民健身研究领域课题以及2015年度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主要依据2016年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体经字〔2013〕219号)、《国家体育总局奥运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办法》(体科字〔2010〕119号)三个文件。
二、此次验收分为研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部分。其中研究任务验收工作委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承担,财务验收工作委托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承担,并委托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和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承担财务验收具体事务。验收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请各课题单位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认真负责,做好此次验收工作。
三、研究任务验收分为会议评审和函审两种。研究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课题将进行会议评审,其它课题一般采取函审形式。请各课题负责人将课题任务书和验收材料(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报告、主要技术资料等课题研究资料)电子版于5月15日前发送至中国体育科学学会邮箱:cssstg@126.com。
四、会议评审将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进行。课题负责人在评审时须将课题任务书和验收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材料光盘1张带至会场,光盘将由会务组留存。每个课题用PPT报告15分钟,专家质疑15分钟。课题组负责人须按照验收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另行通知)进行汇报。
五、课题组人员交通和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请各单位提前将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整理,方便财务验收。财务验收人员将会赴部分课题承担单位核查财务情况,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如有其它事宜,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1.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曲伟铭:(010)87182586,(010)87183928(传真)
2.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
杨晓梅:(010)87182770
3.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
谢青:15611437217
4.中鹏会计师事务所
高丽芬:17710783855
5.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李晨峰:(010)87182390
附件:1.2014年度重点研究领域课题验收名单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