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职鉴中心举办2018年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培训班的通知
体职鉴字〔2018〕59号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关于举办
2018年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满足各省区市开展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实际需求,扩大健身教练专业技术核心队伍规模,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将于2018年12月在广西南宁举办健身教练培训师培训班。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9日,3日报到,9日离会。
地点:华侨宾馆、江南香格里拉商业中心M-X运动健身训练中心
三、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组练习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概论
2.培训师培训流程及技巧
3.健身教练初、中级理论要点(运动系统、运动计划、健康体适能、营养、特殊人群等)
4.健身教练初、中级实操培训要点
(二)考核方式
培训班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两个方面。培训班结束后,学员须参加笔试和实操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体能测试、模拟教学等;此外,授课教师将针对学员课堂及分组演练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整体评价合格者将授予中心颁发的“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
四、报名
(一)申报资格
(2、3、4、5、6项条件具备一项即可)
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办事公道,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敬业精神,原则上,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上;
2.取得高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中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
4.取得中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
5.取得中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通过预科班培训考核合格者。
6.取得初级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方向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报名流程
1.各鉴定站严格初审申报资格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盖章后,传真至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yhyjnds@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2.总局职鉴指导中心根据各鉴定站申报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后,向各鉴定站发放链接,由各站组织本辖区内的学员网上报名和缴费。完成报名后在系统中下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网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3日。
(三)各省申报人数
每站限报1人(报名条件5不占名额)。
(四)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报到时,需携带:
1.《审批登记表》一份(需盖省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章和单位章);
2.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学历证明、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从业经历证明、预科班合格证书等);
3.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费用
培训费5500元/人(含食宿,交通自理)。
(二)参训学员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和运动装备。
(三)前期发文有1次补考机会的学员需11月2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本次考试并告知所在地区鉴定站。补考需参加理论考试(12月6日晚),授课考核(12月7日晚)。
六、联系方式
(一)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联系人:栾茜
电话:(010)87182094
传真:(010)87186562
(二)广西鉴定站
联系人:李晓红
电话:0771-4800026、13977124582
附件:
2.乘车路线
体育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