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体科字〔2019〕16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改革试点协会、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组委会:

  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冬会)将于2020年2月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办,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确保十四冬会圆满成功,现就做好十四冬会反兴奋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兴奋剂问题“零容忍”、“零出现”的要求,牢固树立“拿干净金牌”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等文件规定等,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反兴奋剂工作计划,全面做好本单位反兴奋剂工作,干干净净参加十四冬会,不出现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纯洁性,确保实现成功举办十四冬会的目标。

  二、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参赛单位反兴奋剂工作的领导,统筹本省(区、市)或本部门参赛单位的反兴奋剂工作。

  各参赛单位要贯彻落实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反兴奋剂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十四冬会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反兴奋剂工作主管处室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反兴奋剂联络员。明确本单位所属运动员、教练员、队医、科研、管理等人员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责任,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所属运动员在备战和参加十四冬会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兴奋剂问题。

  各省(区、市)体育局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本单位十四冬会反兴奋剂工作计划和联络员报体育总局科教司,抄送反兴奋剂中心。

  三、开展以参赛资格准入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总局将针对所有报名参加十四冬会的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实施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准入对象必须接受反兴奋剂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签署承诺书并宣誓,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十四冬会参赛资格。

  十四冬会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由反兴奋剂中心负责统一安排,各参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按照反兴奋剂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总局将对准入工作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四、实施严格、科学的兴奋剂检查

  (一)总局将针对十四冬会实施严格的兴奋剂检查,在做好预赛、决赛阶段兴奋剂检查的同时,将加大各参赛单位备战阶段的赛外检查力度,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四冬会决赛阶段(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至比赛结束,运动员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被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检查包括血检和尿检。各参赛单位应要求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兴奋剂检查工作。

  (三)加强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十四冬会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反兴奋剂中心相关要求申报行踪信息。

  (四)鼓励各参赛单位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7〕43号),开展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所属运动员干干净净参加十四冬会。

  五、加强运动员食品、药品和营养品管理

  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要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确保运动员使用的食品、药品和营养品不含禁用无知,避免误服误用导致兴奋剂阳性事件的发生。

  加强运动员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各参赛单位和十四冬会组委会应按照《大型赛事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指南(暂行)》(体反兴奋剂字〔2019〕342号)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源性兴奋剂问题发生,应从食品源头抓起,挑选优质食品企业供货,规范进货渠道,建立留样备查制度,严把检测关,确保检测合格的食品才能上运动员餐桌。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队伍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强调外出转训、假期及比赛期间的就餐纪律,避免食源性兴奋剂问题的发生。

  运动员确因治疗伤病必须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物或方法时,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管理办法〉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8〕208号)有关规定向反兴奋剂中心申请治疗用药豁免,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加强营养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确保供运动员使用的营养品不含兴奋剂。

  六、依法严肃处理兴奋剂违规

  十四冬会预、决赛期间,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

  (一)依据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二)取消该参赛代表团十四冬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给予该参赛代表团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国体育系统通报批评,给予该参赛代表团全国体育系统通报批评,同时通告参赛代表团所属省(区、市)党委和政府。

  (四)涉及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行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七、加强兴奋剂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冬会组委会要全面加强兴奋剂综合治理工作,提升运动员食品安全保障、严格兴奋剂类药品管控、规范医疗服务工作流程,确保赛会期间不发生食源性、药源性和医源性兴奋剂问题。十四冬会组委会要加强与体育总局以及兴奋剂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体育总局将联合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加强监督、鼓励举报

  充分发挥业务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严格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工作监督机制,总局将全面加强对十四冬会反兴奋剂工作的检查监督。

  为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

  兴奋剂违规行为举报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定路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84376231

  传真:(010)84376231

  电子邮箱:jubao@chinada.cn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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