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组建冬季项目国家集训二队的通知

体竞字〔2019〕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总局冬运中心、水上中心、小球中心、社体中心,中国滑冰协会、中国花样滑冰协会、中国冰球协会,中国奥委会备战办,有关单位,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国家集训队管理模式,加快提升我国冬季项目竞技水平,推动冬季项目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河北省组建冬季项目国家集训二队(以下简称“集训二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队伍定位

坚持“高标准、优选材、重培养”原则,优化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梯队建设,面向2026年冬奥会,着眼长远发展,广泛接纳、培养全国冰雪运动人才,把集训二队建设为国家集训队的主要后备力量,成为国家集训队的中转站、选材池、储备库、加工地。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集训二队由体育总局竞体司负责指导协调和政策统筹工作,由体育总局冬运中心与河北省体育局共同负责队伍管理工作。

(二)成立由体育总局竞体司、冬运中心,河北省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集训二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训二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集训二队工作报告、研究有关事项、总结部署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训二队组建及后续动态管理与协调工作。

(四)办公室设立管理部,负责集训二队组建、日常管理、保障服务等具体工作。

(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制作印章,涉及集训二队相关工作如需要印发文件、签署协议等事宜的,由河北省体育局代章。

三、队伍项目设置和运动员规模

集训二队包括速度滑冰、短道速滑、男子冰球、女子冰球、花样滑冰、冰壶、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冬季两项、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自由式滑雪 U型场地、自由式滑雪大跳台和坡面障碍技巧、自由式滑雪障碍追逐、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技巧、单板滑雪大跳台和坡面障碍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回转、单板滑雪障碍追逐、跳台滑雪和北欧两项、钢架雪车、雪橇共21支队伍,运动员总规模300人。队伍项目设置和运动员规模根据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队伍管理

(一)运动员

1.集训二队运动员主要由国家集训队分流运动员和跨界跨项跨季队伍“固点”分流运动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运动员,不断壮大和建强集训二队。

2.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表现突出的非国家队(集训队)运动员优先选拔进入集训二队。

3.根据报名情况,对运动员进行选拔测试,第一次选拔测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测试项目及标准由集训二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4.集训二队运动员注册关系由运动员本人、原输送单位和河北省体育局三方协商。

5.运动员参加国内年度单项比赛,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也可以集训二队名义组队参赛,以集训二队名义单独组队参赛的,成绩不计入任何省区市。参加全国冬季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代表资格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6.运动员实行动态管理,由管理部制定留队训练标准条件,每年至少安排两次考核测试,结合参加比赛成绩,成绩优异达到入选国家集训队条件的,输送到国家集训队;达到留队条件的继续留队集训;达不到留队条件的,退出集训二队。退出集训二队的运动员,符合高校入学条件的,可推荐到高校学习;是专业运动员身份的,可参加职业转换培训并推荐就业。

(二)教练员及辅助团队人员

1.教练员及辅助团队人员优先选聘国家集训队、跨界跨项跨季队伍分流人员,不足部分,面向社会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人员。

2.集训二队教练员及辅助团队人员配备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国家集训队,特殊情况需增加人员配备的,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领队由河北省负责配备和管理。

3.建立考评制度,按照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每年度考核评估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参照国家集训队和河北省试训运动员津贴标准,集训二队运动员津贴平均标准为2600元/月,运动员集训前1个月,不享受训练津贴。1个月后,据本人运动成绩和训练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管理办法由集训二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教练员及其辅助团队薪金(主教练、助理教练、科研、体能、医疗等),实行总额、总量控制,根据岗位、职责及队伍成绩确定薪金标准,具体待遇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三)集训二队实施过程激励奖,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

六、其他方面

(一)集训二队出国训练、比赛、交流,按照国家集训队相应政策,由河北省办理相关手续。

(二)集训二队运动员按规定缴纳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和必要的商业险。

(三)集训二队运动员文化教育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适龄运动员积极协调驻训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文化学习。运动员享受优先推荐进入有关高校学习等与国家集训队相同的文化教育政策;本人自愿报考河北省内体育院校的,可享受河北省的优惠政策。

(四)有意在河北省就业的集训二队运动员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河北省组织的运动员职业转换培训,费用由河北省承担。河北省协调冰雪运动场馆和高校等,积极推荐运动员就业。

(五)未尽事宜,由集训二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联系人:庞晓健

电  话:0311-85266458,18031092658

传  真:0311-85266212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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