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校即将举办2020年中帆协裁判员讲师培训班
为完善裁判员培训体系,统一培训标准,规范基层裁判员培训工作,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优秀裁判员,进一步提升帆船竞赛组织水平,经研究,拟于2020年8月15日至18日举行裁判员讲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将对拟从事裁判员培训工作的后备讲师进行培训,并根据其个人履历、培训经历、课件及授课水平进行全面考核,由中帆协竞赛委员会予以评定,建立中帆协裁判员讲师库,以规范各省、市及具备裁判员认证资质的单位规范开展裁判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8月15日-18日
(二)培训地点: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三)培训主体:
培训班由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主办,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承办。
(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培训班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将及时发布调整通知。
三、培训安排
(一)8月14日报到。
(二)8月15日-16日进行讲师培训及说课环节。
(三)8月17日-18日进行一级裁判员培训班暨讲师示范班,并酌情安排符合资质的讲师进行试讲。
(四)8月19日-21日进行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讲师自愿参加,或8月19日可离会。
(五)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另行补充通知。
四、培训讲师
主讲师:
曲春: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校长、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主任、国际仲裁(IJ)
康鹏: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高级教练、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裁判
其他助讲均为中帆协竞赛委员会成员。
五、参训对象
符合下列要求人员,可由各省市进行推荐或自行报名:
(一)国家级裁判员。
(二)具备丰富竞赛组织或仲裁工作经历。
(三)具备一定的授课经验。
(四)须于8月3日前根据中帆协一级裁判员培训大纲(附件2),以PowerPoint格式或PowerPoint转换为PDF格式将培训课件发送至邮箱astrid1021@163.com,未发送课件者不具备参训资格。
(五)中帆协竞赛委员会将对报名人员参训资质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要求的讲师正式报名缴费。
六、考核评定
经考核评定合格的人员将成为中帆协裁判员讲师,进入讲师库,并有资质担任一级或二级裁判员培训讲师。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各级裁判员培训时,均须聘请具备资质的讲师进行培训,协会将于近期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七、食宿安排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除本地学员外,本次培训食宿均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
住宿地点: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运动员公寓(市南区武昌路1号)
联系人:李钰
电话:18561309933
房间价格:260元/间/天(含早)
餐费:80元/人/天。
八、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食宿、差旅、培训费用均由所在单位负担或自理,培训费1000元/人。
缴费账户:
户名: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账号:3803027919200172316
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财务汇款联系人:李娴娴 +86 18562581868
汇款均请注明:某单位某人参加某培训培训费。若需开具单位户头开票,请提供详细开票信息,该信息需与汇款户头完全一致。
九、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于8月3日18:00前将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经确认培训资格后,方可支付培训费及预定酒店。
联系人:辛婧 电话:13791990617
报名邮箱:astrid1021@163.com
十、携带材料
参训人员自行准备相关培训材料。
十一、疫情防护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培训工作安全、顺利,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训学员须于报到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暂不接受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学员报名参训。
(二)除本地学员,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均须在大会统一指定酒店进行食宿,不得进行聚集性就餐及活动。
(三)培训期间全体人员须自行佩戴口罩参训,并保持培训秩序和空间距离。
十二、报名咨询联系人
(一)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联系人:王佳鑫、乔振
电话:13810171989、13792477757
(二)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新会路12号
联系人:辛婧
电话:13791990617
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