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2008年奥运会机遇 落实“人文奥运”理念开创首都群体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市体育局
2006年1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十年来,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北京市积极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几年,围绕着“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要求,北京群众体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抓08奥运机遇,落实“人文奥运”理念,贯穿一条主线,即:进一步全面、深入、创造性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强化四个意识,即:抓机遇、上台阶、创新路、做贡献;开创群体工作新局面,即:结合首都特色,推动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我着重汇报一下四个意识的问题:

一、紧抓群体工作机遇的意识
(一)2008年奥运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8年奥运会时将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0名运动员,22000名记者,近万名官员和嘉宾,数十万观众及旅游者云集北京,奥运会将成为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世界的焦点。为筹办奥运会,北京将为奥运服务工程投入670亿元,新建、改建比赛场馆31个,改造维修训练场馆41个,加上各种基础设施,投入总额将达2800亿元。同时对市民进行的奥运知识的宣传和外语的普及,志愿者招募、培训等各种社会软环境建设也不断加强。奥运理念已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奥运的氛围越来越浓,体育工作的地位、作用和影响越来越明显,广大体育工作者精神振奋,热情高涨,这都为群体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激发了群众强烈的健身需求。随着首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04年北京市人均GDP已达到4900多美元。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和体育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群众的健身意识日益增强,参与健身的人数日益增多。据中国人民大学奥林匹克研究中心对北京市民价值观的调查显示,86%的北京市民把健康放在各项价值观念的首位,追求健身的科学化和生活化,期待高品质的生活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新要求和新目标。首都群众体育工作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
(三)十年工作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10年来,北京市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1.体育组织形成网络。市级体育协会76个,区(县)体育协会419个。100%的街道、乡镇、90%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有体育组织。截至2004年底,全民健身晨晚练辅导站达到4447个,参加锻炼人数达40万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8个。
2.全民健身设施发展迅速。共配建全民健身工程5363个,总配建面积3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6.6亿元,平均2237人就拥有一处全民健身工程,使100%的街道、乡镇、社区和60%的行政村配建了“工程”。目前,我市人均体育面积从0.9平方米增加为2.2平方米。
3.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连续十年开展了全民健身宣传周,举办了五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形成了11项品牌活动。市民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逐年提高,截至2004年底,体育人口已达52.4%。
4.国民体质测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北京市国民体质测定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国民体质测定站的有关规定》。全市建立测试站293个,拥有1500人组成的体质测定队伍。
5.体育骨干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5997人,社团、街道、乡镇体育专兼职干部2110名,市、区县群众体育行政管理人员193名。
6.群众体育法规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地方法规两部,政府规章三部,市体育部门规范性文件34个。区(县)级累计制定法规截至2004年共有218个,部门规章23个。《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已于今年12月1日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7.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总数为193所,参加课余训练的学生9000余人,“十五”期间共向各级、各类体校、专业队和高等院校输送4000余人;全市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8个,会员人数10万余人,每年接待活动人次1500多万人次,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科学、文明、健康的课外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8.全民健身拉动体育消费。北京市经营性体育场所由1999年的5000余处上升到2004年的6000余处,年营业收入从1999年的1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52亿元,体育用品销售业经营收入从1999年的34.7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近90亿元。

二、乘势而上,坚持更高标准,上新台阶的意识
群体工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迈上新台阶。按照中央提出的办成“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要求,未来几年北京的群体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相结合。北京的群众体育要坚持“以奥运促发展,以发展助奥运”,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群众体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与创建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相结合。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是在经济全球化、体育产业化的背景下,以服务城市功能、展示城市形象、活跃城市经济为新型体育发展理念的现代化体育城市。把北京创建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和北京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结合起来,将是2008年奥运会给中国和全世界体育留下的独特的遗产的一部分。
三是与发展首都经济相结合。首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奥运经济的不断升温,为北京的体育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全新的挑战。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巨大的体育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必将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增长,使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是与推进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将普及奥林匹克精神,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机结合,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的体育文化素养,消除体育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为举办奥运会创造积极向上的文明环境和高雅和谐的人文环境。
五是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相结合。使体育不再仅仅是一种促进生产发展的工具、解除病痛的手段,而成为人们为了自身的健康、快乐、长寿,提高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成为文明生活方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根据五个结合,今后将以继续构建较完备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更高的标准,不断推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化,群众体育社会化,群众体育协会实体化,群众体育健身指导科学化,群众体育管理法制化,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规范化,健身设施建设多元化,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化,健身服务业产业化,推动首都群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不断创新发展的意识
(一)提高对新时期群体工作功能定位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体工作的功能定位至少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它是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营造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是人文奥运的重要载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推进群众体育设施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是推进设施建设的多元化,重点建设满足中低档消费人群需求的社区健身中心,用法律形式规范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整合现有体育设施资源,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资源与社会共享,对社区居民开展有偿服务;二是引导全民健身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有效补充,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多种资本进入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领域。
(三)探索全民健身发展的新途径,倡导“体育生活化”。根据北京实际情况,健康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除衣、食、住、行以外的第五生活基本要素。今年初,北京市体育局在东城区启动了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的试点工作。通过一年的试点,形成了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体育组织结构,建立了由家庭健身俱乐部、社区全民健身体育协会、街道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组成的体育组织网络。形成了社区、胡同、庭院、家庭的体育活动模式。采用医体结合的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将卫生部门的健康干预与体育部门的体质检测和健身指导相结合,对生活方式疾病进行干预,对日常健身进行指导。研发了适合不同年龄健身需求的家庭体育健身器材86种。通过体育进家庭,达到全民健身“以人为本”,提高市民体育素养和健康水平,创造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的目的。体育生活化方式,凸显了“人文奥运”的理念,倡导了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人人爱体育、人人懂体育、人人享受体育”落到实处,很好地营造了体育文化环境。
(四)大力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北京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社会化的目标,逐步实现行政型向社会型、福利型向消费型、场馆事业型向经营型、政府办向社会办的转变。建立更为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依靠社会力量,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以投资、捐赠等形式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和兴办经营性体育场所;强化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体育工作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要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意识
(一)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党的“十六大”明确将全民健身体系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建设体系,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列为三项素质之一。因此,群众体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着重抓好群众健身场地、组织、活动三个环节;抓住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军队体育以连队为重点等四个重点,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我这里想特别说一下《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于2005年12月1日由北京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法规的出台,对北京市建立和谐社会,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总体健康水平,营造奥运法制氛围,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条例》主要对北京市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职责、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的保障、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同时,为了传播奥运理念,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列,将每年6月23日(奥林匹克日)定为“全民健身日”。这些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设立,为保障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益,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条例》的引领下,北京市的群众体育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为发展首都经济做贡献。北京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推动了体育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在今后几年中,我市要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体育健身的认知率和参与率,增强全社会的体育意识,大力普及、宣传全民健身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健康投资,吸引和鼓励体育健身消费。
(三)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贡献。群众体育为奥运会做贡献的过程,也是群众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要求蓬勃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以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也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需要更为深刻的体育意识的养成和传承。一是要不断提高体育人口和市民健康水平;二是在完善现有群众体育设施的基础上,加大多元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展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设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三是群体活动要常年不断、丰富多彩,努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充分展示首都市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要大力普及奥运知识,普遍提高市民体育素养;五是提高观众的欣赏水平和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创文明赛场,做文明观众。

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我们当代体育工作者以新的任务,群众体育的任务光荣而艰巨。面对2008年奥运会历史机遇,首都的群体工作者将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紧抓机遇,开拓进取,不失时机地推动首都群众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把2008年奥运会办成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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