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
根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章程规定和人员组成原则,经党组研究,同意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部分任职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李志坚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改任名誉主席,刘鹏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顾问改任主席、常委、委员。
二、张发强、王宝良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改任顾问。
三、增补胡家燕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常委、委员。
四、由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接替赵沁平、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杨岳接替赵勇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常委、委员。
五、增补蒋志学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秘书长、常委、委员。
六、增补高志丹、常建平、南勇、冀运希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
七、上海市体育局局长于晨接替金国祥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委员;刘晓农接替王揖涛、宋兆年接替马文广、张蓉芳接替徐利、严建昌接替车向东、阎平接替赵黎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
八、由于工作变动或退休等原因,王国琪、孙长新、赵宗森、李敦厚不再担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有关单位和本人。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