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局局长于晨发言


2007年1月18日下午,上海市体育局局长于晨发言(全文附后)。

强化政府服务善于破解难题
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关心和指导下,近年来上海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
随着全民健身的不断深入,上海市民健身需求日益高涨,市民对于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要求也日益增长。
一方面,上海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成效显著,经过7年多的努力,已建成社区健身苑点4796处,覆盖了100%的居委会和80%以上的村,市区居民出门500米即可到达一处公共健身场所。从2004年起,又开始了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为主要投入、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截止去年底,全市累计已建成社区公共运动场130处,各类球场385片。另一方面,尽管上海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已达到1��88平方米,但是能直接提供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场地还是远远不够。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报告显示,在全民健身中发挥主要阵地作用的上海公共体育场地仅占全市体育场地总面积的2%,而教育系统的体育场地面积占33%,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面积占65%。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上海的学校体育场地得到了很大改善,成为一部分优质的体育场地资源。因此,发挥政府整合资源、统筹主导的作用,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这件大事,缓解社区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是我们多年来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早在2001年,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就要求“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应当向市民开放”。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全市体育、教育、社区等各方面联手努力,上海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已有70%的学校以不同形式向社区和社会开放体育场地,每年在学校体育场地进行锻炼的人数达380万人次以上,其中绝大多数是青少年学生,有效地缓解了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

二、破解难题,形成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工作机制
上世纪90年代,上海就有一些学校开始尝试和探索体育场地向社区群众开放。但由于存在的安全、管理、物耗等许多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使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出现“断断续续”的情况。近年来,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克服难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有以下一些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形成体育、教育、社区联手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由街道或镇政府出资,委托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群众性中介组织,与学校签订体育场地租用时段协议,在正常教学时间外,向社区居民主要是青少年提供免费的体育场地设施,并通过政府出资等方式购买意外保险和开放管理服务,基本解决了困扰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难点。

(二)明确责任主体,发挥社区的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在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工作中,我们重点在三个环节上发挥社区的责任主体作用。一是积极发挥社区组织协调的主管作用。把社区体育俱乐部推到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主角位置,既发挥了政府委托的功能,又促进了社区体育俱乐部自身的发展;二是有组织的开放。实行每人一卡的管理方式,体育部门及时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团队等组织的发展,确保开放工作有组织、有管理;三是积极倡导校区联动,建立学校与社区联手工作机制,把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与开展活动结合起来,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原来一直以中老年人唱主角的社区健身大会。许多社区和学校还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活动,促进了家庭和中年人的健身,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社区作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责任主体,有效地把政府服务的意图、学校场地的支持和群众健身的要求联结到一起,形成了“学校是平台,社区在前台,政府作后台”的开放工作机制,实现了安全保障、组织保障和权益保障,使学校闲置时段的体育场地成为社区居民、青少年锻炼的热点场所。

(三)注重法规建设,保证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长效发展。2001年,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2004年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都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提出了具体要求。2006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指导意见》。这些法规性文件既保障了社区和学校的利益,也使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法律规章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既有益于社区群众,也促进了学校建设。不少校长说:“学校大门一开,既服务了群众,也向社会宣传了学校教学,进一步促进了学校建设和学校形象的树立。长宁区北新泾小学招收了不少民工子弟,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后,学校领导因势利导成立了学生腰鼓队,聘请来校晨练的社区老年腰鼓队作辅导。经过学生们的努力,腰鼓队已经打出了品牌,走出了国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加强了学校与社区的互动,带动了校园文化的发展,也带动了学生能力的发展。

三、坚持不懈,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是惠民利民的实事,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范围推动这项工作,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虽然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根据《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我们还要坚持不懈地努力。
一是要加强工作领导,规范开放机制,保证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长效发展。积极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区、县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从体制上给予支持。目前已有不少区县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提出了工作要求。市体育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区县体育局、街道乡镇文明社区评选、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考评条件。市体育局在五部门发文的基础上,还将出台工作细则,重点对区县工作机构、开放制度、检查考评和表彰奖励做出规定,以期推动长效发展。
二是要利用发展社区体育,及时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使场地服务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在努力提供体育场地服务中,逐步推动更多的社区居民从“单位人”到“社区人”,再到“有组织的人”的转变,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服务,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 三是要形成社、校合力,争取社会监督。市和区县层面建立由体育局牵头的联席会议,社区层面建立由街道、镇政府、学校和社区组织组成的工作机构,落实好计划、经费、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的措施。与新闻媒体合作,经常报道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发动市民评荐满意的场地设施,开展“我与学校体育场地”征文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让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既规范有序,又生动活泼。

以上是我们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中的一些初步探索,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