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体竞字〔2008〕4号

关于表彰2007年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厅、司、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
2007年我国运动员共取得123个世界冠军,8人2队10次创10项世界纪录。为鼓励本年度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现根据各单位2007年为国家队输送运动员人数,创造世界、亚洲纪录次数和在世界、亚洲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统计结果,决定对广东省体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体育局、上海市体育局、黑龙江省体育局、辽宁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局、天津市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和四川省体育局10个单位予以表彰。

国家体育总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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