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局长李云林在2010年全国体育局长会上发言

以体育创强为抓手 更好地履行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浙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把满足广大群众基本体育需求、推进体育生活化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以体育强县、强镇创评为抓手,着力抓好惠及全省人民的“三边”基础工程,推动了浙江体育的整体发展。自2005年开展体育强县、强镇创评活动以来,有32个县(市、区)被省政府命名为体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35.6%565个镇(乡)被省体育局命名为体育强镇(乡),覆盖率达46.97%,体育创强取得显著成效,为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改革成果共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创强工作的基本做法

创强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重在理念的创新、机制的健全和长效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使创强工作成为推动浙江体育事业整体发展的有效载体。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把创强工作作为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体育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让广大群众成为体育活动的主体,享受科学健身的权益。我们把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目标,充分运用政府的主导作用,把体育工作,特别是群众体育工作纳入全省文明城市评比内容,纳入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并列入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4年,浙江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体育强县(市、区)和体育强镇(乡)的创评活动写进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中。2005年,省委、省政府又明确提出了建设教育、科技、卫生、体育4个强省的目标,并在全省评比工作进行清理整顿的情况下,为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和体育强镇(乡)的评比开了绿灯。各创强单位把体育事业纳入了政府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创强工作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体育,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创建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成为近年来浙江体育工作创新载体的得力之举,有效地弥补了全国体育先进县创评活动停止后,基层体育工作尤其是农村体育工作缺少抓手的不足。

二是科学制订标准,把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体现在创强的具体要求中。为把创强工作做细做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内容涵盖领导重视、组织机构、体育设施、群体活动、业余训练、竞赛制度、体育社会化、体育产业、特色体育和党风廉政建设10个方面。为体现创评的实效和创建单位的综合实力,同时为了在具体考核时更具可操作性,减少评分时的人为因素,特设立必达标准(一票否决标准),主要涉及到:体育中心或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业余训练布点人数、布点经费到位率和训练场地设施;向省、市输送的优秀运动员数量;体育总会的人员、地点、经费落实;体育机构、事业经费、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及老年体协工作等。创建标准的设置还充分考虑城乡统筹与资源共享,如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相邻地区共同使用一处体育设施(如万人体育场);农村可利用晒谷场改造为健身场地,鼓励自制有民族特色的健身器材;重视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创新理念,打破区域限制,把创强与参与“长三角”、“环太湖”跨区域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引进举办国际、国家级比赛相结合。此外,为体现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我们还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完善考核指标,使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分标准日趋科学合理,有力地推动了体育创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注重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强调创强工作要体现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民合力创建。所有创强县(市、区)的创建实施意见由党委、政府联合发文,创建强镇(乡)的创建实施意见由政府发文,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创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面监督的工作职责,制订各部门工作任务,分解目标,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制度和督查制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创强过程中当好政府参谋,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创强计划和实施步骤,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分类、分片进行指导,重点攻关,积极争取和运用各种相关政策和规定,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在创建过程中,要求各地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联动,形成合力。如与文化部门合作,在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站明确了体育工作职能;与教育部门合作,在开展学校体育、业余训练及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等问题上达成共识;与卫生部门合作,把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乡镇卫生院建设结合想来,在卫生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了体育健身的相关指标等等。

四是注重与媒体联动,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场地建设和材料的整理,做好宣传工作,调动方方面面的热情同样重要。因此,我们要求创建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体育强县(市、区)、强镇(镇)创建工作,宣传全民健身和健康生活理念。各创强单位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发动,各街道、乡镇和居村在主要道路等醒目位置设置户外宣传广告和墙体广告,体育部门设计制作了创强专题片、画册、宣传画、图版以及纸杯等宣传纪念品,让广大群众感受体育创强的浓郁氛围,了解体育创强与普通群众的密切关系。温州市鹿城区开展体育“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宁波市宁海县及时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建成果,并把打造全国山地户外运动基地作为创强特色项目进行宣传,激发了群众运动健身热情,为体育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推进体育创强成果的重要标志。“建为一时,管为长久”。我们高度重视创强工作的长效管理,深刻认识到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是为广大百姓创造持久舒适健身环境的前提,是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体育惠民成果的保障。为此,我们提出了创强工作“回头看”,对所有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实行动态管理,每4年复查一次,特别是对硬件设施建设实行逐年递增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了解创强后体育事业发展情况,以巩固创强工作成果,用制度保证各地体育工作在创强目标实现后仍做到干劲不松、力度不减,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我们还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对创强成功后各地体育事业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注重从机制着手,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规范性建设,建立学习培训机制,要求每个争创单位必须在创建之初经过省体育局的统一培训;安排争创单位体育局负责人参加上一年度的创强验收,增强感性认识;建立明察暗访的检查验收机制;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等。

二、创强工作的主要成效

通过近几年体育创强活动的开展,浙江体育事业尤其是农村体育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体育在推进当地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主要体现在:

一是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的为民形象。在创强过程中,各地政府充分感受到体育创强对于树立政府为民形象所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效果,也充分感受到搞好群众体育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对于创强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利用资金和政策的调控,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入体育创强。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省本级投入达1.2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的投入超过21亿元,极大地改善了基层群众的健身环境。在农村,体育“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各类政府倡导的健康的大众健身项目深入乡村,遍布基层的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科学指导,改变了农村地区存在的不健康、不文明风气,同时也团结了村民。村与村、乡与乡、社区与社区、干部与职工,外来创业者、外资企业与当地建设者的关系更加和睦,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稳定。在城镇,大批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的建设,体育中心、健身公园的落成以及体育社团的不断涌现,成为宣传体育、凝聚人心的最好阵地。如衢州市双桥乡政府22年来年年举办全民运动会,一年一度的乡运会成为村民的节日,体育凝聚人心的功能在这里得到最生动的体现。政府为民形象在创强过程中得到了升华,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新的提升。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体育意识,科学健身的需求不断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花钱买健康的理念在城市居民中已日益强化,但这种理念要在农村的普及却有相当的难度。通过几年来体育创强的推动,“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的理念逐渐为农村群众所接受。人们在体育活动的参与中切身感受到既锻炼了身体,防病治病,又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增强了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通过几年来的培育,广大农村群众的运动观发生了改变,体育消费观也逐渐树立。在我们的着力倡导下,很多创强地区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应运而生,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2009年,台州市玉环县建立了全省首家县级体育科研所。可以说,2005年开展创强以来,每年群众进行体质测定的人数不断攀升,科学健身的理念在农村群众中逐步树立,农民对健身指导的要求已越来越高,这在某种程度上带动了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工作。到2009年,全省已有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92904人,达到每千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有5.8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单项社会体育指导员、学生社会体育指导员逐渐兴起。这些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广大群众的科学健身正在逐步得到保障。

三是进一步推进了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为体育强省建设打下扎实基础。体育创强工作使得各地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最直观的是体育设施一年比一年增加,城乡居民健身越来越方便,各地富有特色和趣味的体育活动也越来越多。许多农民利用体育活动以“体”会友,以“体”会商,促进了农村地区间的经济交流。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妇女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民营企业运动会、上市公司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公务员体能大赛以及社区、沙滩、广场休闲体育等活动层出不穷。各地政府以体育活动取代各类“节庆”活动,从新春元旦到年终岁尾,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特别是通过创强活动,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有了新突破。湖州市、嘉兴市、宁波市北仑区、温州市鹿城区、舟山市普陀区等,都以政府名义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下发了实施意见,作出了具体要求,有些还制定了考核办法。其他创强地区也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由于我们对创强地区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在政策导向上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各地在抓好群众体育工作同时,也把业余训练、体育产业等的发展提到了相当的位置。如对业余训练网络建设、基层少体校建设、业余训练布点、体育特色学校管理等方面普遍给予重视,竞技体育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创强地区的业训布点经费到位率比全省平均到位率高出50%以上。通过创强标准的引导,各地政府更加注重品牌赛事的培育,做大“赛事经济”文章。北仑区举办女排大奖赛总决赛等一系列女排国际赛事;“轮滑星城”海宁市举办了2008年亚洲轮滑锦标赛、2009世界速度轮滑锦标赛;龙游县每年举办国际龙舟赛、汽车拉力赛;武义县的汽车、摩托车赛;舟山的海岛自行车比赛、海钓比赛、飞镖比赛;千岛湖的公开水域比赛等赛事,提升了县域软实力。同时,各地还依托当地山水资源和产业区块拓展领域,加强体育与旅游的结合,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富阳市作为首个国家级运动休闲产业示范区,其运动休闲品牌的打造对推动城市整体发展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四是进一步改善了欠发达地区群众的健身环境,创强工作的影响力得到提升。通过参与体育创强,欠发达地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体育设施建设上因地制宜,与改善村容、村貌结合起来。利用村庄整治、下山脱贫移民、村委会办公楼、文化楼建设等机会,把体育设施建设的要求整合进去,有效地改善了村民的健身环境,村级体育设施建设的薄弱点得到了突破。衢州市绝大部分地区经济欠发达,在村级体育设施很难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在全区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采取企业与村结对的方式,加强村级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使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推进。台州的仙居、三门、天台等县区,采取了以创建基层文体俱乐部为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体育阵地建设,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体育创强,全省欠发达地区的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57%左右,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创强带来的成果,创强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探索“扩权强县”后创强工作新机制。“扩权强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按照“扩权强县”总体要求,体育强镇(乡)推荐审查的权限将下放到县级,因此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强县(市、区)、强镇(乡)创建标准,重点是加强对县(市、区)体育部门的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进一步加大村级体育俱乐部、农村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的建设,使之逐渐成为群众体育健身的主阵地。制定出台省级职工体育俱乐部创建办法,发挥其在推动职工体育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指导职工体育工作更加深入开展。

三是广泛利用信息化、现代化的手段,提高体育活动和体育服务的质量。逐步完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在省体育局网站上及时发布全省大型赛事活动信息,便于群众了解及参与;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普及有关健康知识,公布健康体质标准、各地体质测试数据等,方便群众查阅、对照和研究;指导地市全民健身网络建设,公布各地全民健身场所和服务内容,方便群众健身。

体育创强工作作为体现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和载体,在浙江体育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强化政府职能,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完善体育创强机制,使之在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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