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五项利民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对2013年的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五项利民规划,要求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为主线,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大发展。
    首先是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政府职责,建立“大群体”发展格局。以推动县级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重点,使《全民健身条例》“三纳入”的要求和《全民健身计划》的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群众体育工作评价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在体育系统内外凝聚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合力。
    第二是加强设施建设,改善健身基础条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推动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带动政府和社会投入,加大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新建一批“雪炭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健身设施。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特色、群众喜爱、环境优美、安全有效的户外健身设施。
    第三是强化科学指导,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加强科学健身宣传,完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发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中的作用,提高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健身指导的有效性。持续推动优秀运动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化。宣传推行《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新标准,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健身设施。
    第四是按照“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围绕全民健身参与者的实际需求和现实环境,真正体现为民、亲民、利民、乐民,不能见物不见人。继续打造好符合地区、行业特点的品牌健身活动,并以此促进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经常化、生活化。积极筹备和举办好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发挥体育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是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青少年体育的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研究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评估体系和标准,着手进行《中国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的研制工作。围绕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评审创建工作,进行体育传统校检查评估,继续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督导检查。创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推动成立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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