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67号(医疗体育类5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举办全国社区运动会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提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近年来,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开展社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上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举办全国社区运动会打下坚实基础。

  体育总局每年组织举办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一系列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明确要求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要充分动员和发挥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的积极性,工作重心下沉基层,举办活动小型多样,更加生活化。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各级政府、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及社会力量开展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举办毽球、广播体操、广场舞等深受社区居民喜爱的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总局着力解决“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持续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推动地方建设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设施、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等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群众健身条件,优化健身环境。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促进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活跃社会体育组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提供科学健身指导,让群众健身有场地、有指导,有方法,有组织。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指导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扩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服务的有效供给。一是指导各地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了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截至2019年底,全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3.8%,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8.8%,为广大城乡社区发展体育健身等社区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指导各地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深度融合,为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三是逐步完善多方参与的社区服务机制。大力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有序培育孵化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社区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体育健身服务。

  中央文明办近年来深入宣传丰富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一是将完善社区文体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中央文明办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基层文体设施方面明确“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使用、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在文体服务供给方面,明确“开展群众乡村文体活动。”在《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明确“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有必要的文化和体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用有力的测评工作导向,指导推动各地不断完善公共文体设施,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各部门高度重视社区运动会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对于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为社区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场地设施和丰富的赛事活动供给,为在全国举办社区运动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您的提案为我们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启发。下一步,体育总局将会同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充分论证调研,投入资金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防疫等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的专业力量;挖掘社区居民体育爱好,结合“我要上全运”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全国社区运动会”。通过举办社区运动会,调动社区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提升群众科学健身水平,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促进邻里亲密和睦,为健康中国建设及体育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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