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66号(医疗体育类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通过政策调控,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提出“大力吸引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提出“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此外,国务院相关部门也在近年来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2015年,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包括:全民健身和公益性运动训练竞赛的宣传与推广,公益性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国民体质监测与体育锻炼标准测验达标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体育设施、户外营地的运营和管理,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维修维护和监管。

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建立公共体育设施日常管理、维修、保养机制,在社会力量办体育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体育总局在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主要有: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为突破口,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在中国民营经济发源地——浙江温州联合开展了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试点,形成了一个可复制的“温州模式”。二是开展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为社会力量参与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和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搭建平台。三是开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工作的相关研究,对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的政策建议。四是指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试点。五是指导支持在具备条件的社区配置智能跑步机等共享运动器材,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地建设气膜运动馆、装配式健身馆等全民健身设施。六是对社会力量办体育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如李宁体育园、乐刻运动、大象健康科技等,组织编印《社会力量支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典型案例汇编》。

围绕推动社会力量兴办体育问题,体育总局将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继续积极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就推进社会力量办体育有关政策落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以上率下,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本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形成合力。二是继续做好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通过整合配置资源,精心设计顶级赛事和固定运动项目,让社会力量办体育有载体、有空间、有机会。同时抓好督导评估,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做好成果总结和推广,彻底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本的关系。三是继续支持推动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健身设施和参与体育健身设施运营管理。推动并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完善有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利用非体育用地和非体育建筑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举办的健身场所购买公共服务。四是抓好政策落实。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督导各地认真落实体育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体育场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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