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82号(医疗体育类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截止2015年底,全国31个省级政府已经全部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4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部分市、县也出台了具体政策文件。同时,体育总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政策研制与实施,目前已出台了配套文件20份,涉及赛事改革、场馆改革、足球改革、赛事转播、税费优惠等核心问题。46号文件出台一年多来,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持续向好,逐步形成了政府支持引导、部门合作联动、社会积极响应、资本踊跃参与的大好局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体育产业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有效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还有待进一步破除,体育产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和理论研究亟待加强。针对目前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体育总局积极进行政策研究,特别是在近期印发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把体育产业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市场主体、扩大产品供给、引导体育消费、加大人才培养等措施,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快速全面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体育产业规模、质量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到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

下一步,体育总局将集中在健身休闲产业领域加大政策支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以冰雪运动、山地户外、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为重点,研制系列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破除行业壁垒,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全面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同时,体育总局还将加强体育产业方面的督查督办力度,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确保体育产业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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