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751号(文体宣传类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小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自然资源进一步向户外运动开放 打造休闲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协同领导,制定‘因地制宜’的打造户外运动产业规划,避免‘一刀切’现象”的建议
户外运动产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等发挥着积极作用,该建议对于形成部门合力,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至关重要。在规划研制方面,近年来,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研制印发了《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提出全国户外运动产业“五区三带”的布局,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户外运动产业。下一步,体育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落实好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发展。
在设施建设方面,体育总局积极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建设各类户外运动营地。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8亿元,支持了38个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下一步,体育总局将密切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不断完善户外运动设施。
二、关于“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市场化运营,反哺生态建设”的建议
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地。一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不少省份结合自身实际,研制出台本地区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或政策措施,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等渠道,支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二是加大用地支持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支持依法利用林业生产用地建设森林步道、登山步道等健身设施;加强冰雪、山地等户外运动营地及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设施建设。三是在云南大理举办首届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首次融合高端论坛、产业展览、推介洽商、体验展演四个板块,涵盖“山、水、陆、空”全域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产业发展平台。通过此次大会的举办,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增加高品质户外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户外运动消费潜力。
下一步,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户外运动发展的支持政策和措施。继续办好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持续吸引社会力量,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项目,丰富产品供给,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坚守安全底线”的建议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一是引导规范生态红线内户外运动开展。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管理,支持符合“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要求的户外运动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二是加强监管确保户外运动依法合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批准后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用岛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重处罚。需独立占地的建设项目应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衔接协调一致,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批准用地。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促进户外运动健康发展。
在安全管理方面,体育总局先后研制印发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管理的通知》《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等制度文件,制定了《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等体育行业标准,对体育赛事活动特别是户外运动赛事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体育总局将进一步强化体育赛事特别是户外运动赛事的安全管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户外运动赛事安全举办。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体育总局
2024年6月27日